梅媽遭律政司入稟申請破產終獲撤回 梅啟明︰好過中六合彩
撰文:吳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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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天后梅艷芳,2003年病逝前留下龐大遺產。因為擔心媽媽覃美金亂花錢將遺產散盡老無所依,所以她臨終前將當時估值3,000萬至3,500萬的資產特別設立信託管理。根據其遺囑,梅媽每月可得7萬元作為生活費,並安排司機和傭人照顧。
現年100歲的梅媽,在梅艷芳離世後,因不滿足於信託分配的金額,多年來屢次上訴法庭,要求裁定梅艷芳生前所訂遺囑無效,希望由她全數繼承梅艷芳遺產。官司糾纏數年後,最終獲終審法院於2011年裁定梅媽敗訴,但梅媽的生活費額度獲得上調至每月25萬元。不過有消息指梅媽遭律政司司長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破產,案件今日(17/12)於高院開庭處理。
聆案官庭上指,案件的被告人與債權人及破產管理署長三方面同意之下,將案件撤回。梅啟明在旁庭席上問聆訊官:「咁係咪取消咗?」聆訊官表示:「撤回咗。」
梅啟明離開法院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其實聽到有咁嘅結果,我係好開心,係好過中六合彩。始終阿媽都過百歲,而且又有心臟病,而家撤銷咗,阿媽聽到都開心啲啦。雖然今日見唔到佢,但我都會繼續去搵佢,多謝你哋嘅關心,亦希望阿媽身體健康。(記︰見唔到梅媽有冇失望?)又冇失望過嘅,因為遲早都會見,始終紙包唔住火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