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美儀解構TVB合約制度何謂部頭?視帝舊愛齋接廣告已賺夠可免拍劇
近日一條宣萱的舊片瘋傳,當時仍是新人的她在《K100》中,大膽質問高層為何歌手拍劇遲大到都唔使俾人鬧,電視台藝員就唔遲得,一遲就會被教訓。網台節目《娛樂好好玩》都有探討這個問題,身為TVB藝人的江美儀,以及曾三度效力TVB的梁思浩就解釋箇中原因。詳見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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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美儀亦十分清晰地解構了各種類型的TVB合約,經理人合約分為包薪或不包薪,前者是每年有確保數目年薪,之後接工作接夠這個數目,簡單講是「任砌」,再額外賺錢就當Bonus;後者則是TVB會做你經理人,你接任何工作都要經電視台同意,若有人接洽你的工作,TVB會幫你處理,不過由於一位經理人旗下藝人眾多,加上「包薪」藝人是公司已預支薪金兼有佣分,所以經理人必定會優先處理他們的事務。
江美儀大爆,前花旦廖碧兒接廣告接唔停,拍廣告都賺夠數,不用回TVB拍劇,「佢可以拍廣告拍到唔使返去拍嘢㗎喇,填咗條數㗎喇,佢唔知包佢幾多百萬,佢淨係拍廣告都拍咗咁多百萬,唔使返去做嘢㗎喇。」而當年她與視帝陳豪拍拖時,情侶檔吸金力極強!因此,很多不包薪的經理人合約藝人都會想轉包薪,但當然公司都會衡量你的市場價值,不是話簽就簽。
至於合約藝員(即沒有經理人合約),江美儀就曾簽這種約,她說:「我嗰陣時係合約藝員,但係有乜嘢喺出面做,最簡單就係我拍港台嘢都一定要問TVB可唔可以開工,佢唔畀都唔可以拍,我入咗TVB咁耐一個港台節目都冇做過。嗰時我有月薪,唔係包薪,係包Show,出面有人搵我做電台節目,我唔使同佢講,但係如果通常有人打去TVB搵江美儀,就搵唔到佢做嘢嘅,(公司)都係搵包薪嘅(藝員)先。」
梁思浩當年做《城市追擊》主持,一年280幾個Show,他就爆出一件發生在自己身上的真人真事,「個客見到你喺TVB做節目,就打去話搵梁思浩拍廣告,佢哋會寫晒資料先,咩廣告呀,撈完價錢話轉頭覆,之後同佢講梁思浩爆曬,問吳家樂你啱唔啱?」那是因為幫吳家樂接Job有佣收,若果客戶對吳家樂無興趣,TVB會再建議一些差不多路線的包薪藝人供客戶選擇。若對方堅持搵梁思浩,TVB都會謊稱他冇期等等,當時是廣告商輾轉經其他人聯絡梁思浩,問:「你做咩忙到廣告都唔接呀?」他才知道事件。
江美儀又說,有時TVB經理人更會用藝人叫高個價,比如說會問客戶預算,然後表示:「江美儀唔得,佢話要收$400,如果你嗰個價位,我有幾個畀你揀,搵我嚟『晾價』呀,搵下面嗰啲囉。」希望試圖說服客人揀其他符合預算的包薪藝人。兩位認為這個做法也是在商言商,可以理解。
梁思浩說,有藝人的合約「斷Project」計,即是以一個節目計,用集數為單位,包拍攝及宣傳期。他說當年有唯一一位藝人都行這個合約模式,所以可以幫無綫做完一個Project又去亞視做,然後又返無綫,這位特別例子便是米雪。
江美儀續說自己簽的是部頭合約,一簽簽三年,合約期內要完成三套劇,分頭、中、尾期,簽約時會畀三套劇頭期、開拍時畀中期、臨尾再畀尾期;而劇集價又比綜藝價高,她解釋:「但係佢永遠都唔用你嗰套劇,因為你得一套,如果我而家用完你,唔知套劇幾時出街。你一個唔該過咗去隔籬,咁咪尷尬囉?佢一定有好多方法定你唔會咁快斷到住。」而她目前就正正剩餘一套劇,笑言跟周星馳、古天樂同級。
梁思浩大讚,蔣志光去年7月出席《破毒強人》宣傳,但其實當時他已跟TVB完約一年,不過待劇集播出後、做宣傳時才正式公布,梁思浩非常欣賞,並說他有良心:「啲人問點解佢唔講,佢話宣傳埋先覺得件事Clear咗,覺得公道啲。佢其實走得,冇咗約,但又唔會接嘢做,成年唔做嘢等套劇出街。我好想讚蔣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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