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跨黨派議員提封殺TikTok法案 公民聯盟批做法違憲

美國跨黨派議員提封殺TikTok法案 公民聯盟批做法違憲
撰文:蕭通 張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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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員3月5日提出跨黨派法案,要求字節跳動(Bytedance)以約6個月的時間由TikTok撒資,否則TikTok面臨在當地被封殺。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ACLU)認為,有關法案違憲。

路透社報道,ACLU表示,對美國的領袖在大選年再一次企圖以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的權利,換取卑微的政治分數。該組織亦引用美國法院去年11月的裁決,禁止蒙大拿州(Montana)封殺言論自由。

有關法案由眾議院中國問題特別委員會首屆主席蓋拉格(Mike Gallagher),及該委員會民主黨籍領袖克里希納穆爾蒂(Raja Krishnamoorthi),與其他10幾位議員提出法案,給予字節跳動165天時間剝離TikTok。

法案同時賦予總統新的權力,對指定構成國家安全風險的應用程式,在拒絕剝離下予以禁令或限制。該權力將適用於「年度活躍使用者超過一百萬,且受外國對手實體控制」的應用程式。

眾議院能源及商務委員會擬在7日表決該法案,而TikTok及字節跳動尚未回應。

美國財政部領導的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去年3月曾要求TikTok的中國母公司出售股份,否則該應用程式將面臨被禁止的可能性,但美國政府至今未採取任何行動。

美國上訴法院判Tiktok敗訴 維持「不賣就禁」法案

撰文:劉耀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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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上訴法院12月6日判決TikTok在訴美國「不賣就禁」法違憲案中敗訴,這意味着母公司字節跳動(ByteDance)須在2025年1月19日之前出售TikTok,否則將面臨全國禁令。

路透社和美媒5日報道,上訴法院否認TikTok關於法案違憲的論點,認為它沒有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規定下的言論自由權利。

上訴法院表示,該法律經過精心設計,僅用於應對外國勢力的控制,屬反制中國對美方造成國家安全威脅的一部份。

在這張攝於2023年1月25日的插圖中,可以透過碎裂的玻璃看見社交媒體平台TikTok的標誌。(Reuters)

美國司法部此前聲稱,Tikok倘續由中方擁有,將對美國構成嚴重威脅,因為它可以獲取大量美國人的個人資料,並聲稱中國可以秘密操縱美國民眾透過該平台消費的資訊。

TikTok和字節跳動則一直強調「不賣就禁」法侵犯了美國人民的言論自由,並將法案形容為「徹底背離美國倡導開放網路的傳統」。

圖為路透社攝於2024年3月20日的設計圖片,相中美國國旗被置於TikTok標誌前方。(Reuters)

報道稱,預計TikTok將對裁決提出上訴,最高可上訴至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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