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on Musk控告OpenAI求什麼 3點內容包括開放程式碼 還劍指微軟

撰文:成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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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Tesla)創辦人馬斯克(Elon Musk)啟動法律戰,2月29日入稟控告科企OpenAI及其行政總裁奧爾特曼(Sam Altman),成為科技界焦點。訴訟書講述馬斯克過去給予4,400萬美元(約3.4億港元)協助OpenAI,又指公司成立協議標明會尋求開放程式碼(open source),不滿其如今卻未有公開技術。

馬斯克透過官司提出3個訴求,當中包括要求強制OpenAI開放程式碼,又尋求禁止OpenAI使用資產謀求微軟或其自身的經濟利益等。

圖為2023年2月3日路透社拍攝設計圖片,可見OpenAI標誌。(Reuters)

OpenAI在2015年創立,是開發AI聊天機械人ChatGPT而廣為人知的公司,馬斯克則是OpenAI的聯合創辦人,也曾是董事會成員,在2018年時退出。

根據訴訟書指,馬斯克在2016年至2020年9月之間總共給予這間公司4,400萬美元(約3.4億港元),是OpenAI啟動時所需的大部份資金,並協助這組織招募人工智能(AI)研究員。

馬斯克方面主張,奧爾特曼與OpenAI另一聯合創辦人布羅克曼(Greg Brockman)最初聯絡他時,目標是創立一間開放程式碼(open source)、非營利的公司,但如今背棄使命,改成為盈利而開發人工智慧,而不是為人類福祉,引起馬斯克的不滿,批評這間公司未有開放程式碼。

訴訟書指,2015年12月的公司註冊證書內紀錄了成立協議(Founding Agreement),內容談到「所產生的技術將惠及公眾,公司將尋求在適用時開放程式碼(open source)以造福公眾」,又指公司不是為了任何人的私人利益而組織。

馬斯克方面又批評OpenAI如今變相成為微軟(Microsoft)的「子公司」。

微軟與OpenAI為合作夥伴關係,對這間公司投資數以十億計美元。

美國《時代周刊》網站1日報道,根據合作夥伴協議,微軟擁有OpenAI知識產權的獨家商業權,包括ChatGPT、GPT-4背後的演算法,但這些商業權僅適用於「前AGI科技」(AGI即通用人工智能),OpenAI董事會有權決定何時AGI或AI系統能夠執行具有經濟價值的任務。

報道指出,馬斯克透過官司提出的要求,便包括尋求司法裁決,以判定GPT-4屬通用人工智能(AGI),因此不屬OpenAI向微軟授權的許可範圍,訴訟書引用微軟研究員撰寫的一篇論文,主張GPT-4是一個早期的AGI系統,即使並不完整。

報道也談到馬斯克提出的其餘兩個訴求,包括尋求法庭頒令,禁止OpenAI使用資產為微軟或其自身謀取經濟利益,另外又尋求法庭頒令,強制OpenAI向大眾公開其科技,意味開放程式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