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三星李在鎔涉會計詐欺操縱股價 遭檢方求刑5年

撰文: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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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1月17日對三星不當合併與會計造假案進行一審判決前的最後一次庭審,檢方對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求處5年有期徒刑,罰款5億韓圜(301.7萬港元)。

檢方在17日的庭審中指出,考慮到李在鎔否認指控、身為決策者、實際利益歸屬方等因素,要求法院對其判處5年有期徒刑、罰款5億韓圜。

李在鎔因涉嫌在三星集團旗下第一毛織和三星物產兩家企業合併過程中哄抬第一毛織股價、壓低三星物產股價,強化其在集團內的影響力,於2020年9月被檢方起訴。之後,檢方還以涉嫌三星生物製劑2015年擅自改變會計處理標準,將公司市值誇大虛增4.5萬億韓圜為由再次對李在鎔提出起訴。

預計法院1至2個月內對此案做出最終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