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3種高敏感石墨物項納入出口管制清單

撰文: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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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務部和海關總署星期五(10月20日)發布優化調整石墨物項臨時出口管制措施,將此前實施臨時管制的球化石墨等三種高敏感石墨物項正式納入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清單。

根據中國商務部網站發布的公告,根據中國出口管制有關規定,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經中國國務院批准,決定對商務部、國家國防科工委、海關總署公告2006年第50號(《決定對石墨類相關製品實施臨時出口管制措施》)中所列的物項範圍進行優化調整,對部份物項實施出口管制。

其中,高純度(純度>99.9%)、高強度(抗折強度>30Mpa)、高密度(密度>(每立方厘米1.73克)的人造石墨材料及其製品,天然鱗片石墨及其製品(包含球化石墨、膨脹石墨等)未經許可,不得出口。

同時,取消對爐用碳電極等5種主要用於鋼鐵、冶金、化工等國民經濟基礎工業的低敏感石墨物項的臨時管制。

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石墨相關物項出口管制政策應詢答記者問時說,上述政策將於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前,已經向有關國家和地區作了通報。

發言人說,對特定石墨物項實施出口管制是國際通行做法。中國作為全球最大的石墨生產國和出口國,長期以來,堅定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根據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需要,依法對特定石墨物項實施出口管制,對部份石墨物項實施臨時管制。

近期,中國政府依據《出口管制法》規定,對石墨物項臨時管制措施進行全面評估,並作出有進有出優化調整的決定,體現了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管制理念,有利於更好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有利於保障全球供應鏈產業鏈安全穩定,有利於更好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中方實施出口管制正常調整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和地區,出口符合相關規定的,將予以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