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向沖繩提「代執行」訴訟 強制推進基地搬遷計劃

日本政府向沖繩提「代執行」訴訟 強制推進基地搬遷計劃
撰文:歐敬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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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沖繩縣駐日美軍普天間基地遷址計劃,日本國土交通大臣齊藤鐵夫,在10月5日向法院提出「代執行」訴訟,目前要求沖繩縣政府強制執行。

日本政府推動普天間基地遷移至名護市邊野古工程,受到沖繩縣政府的反對。日本政府在10月5日向法院提出「代執行」訴訟,如果日本政府如果勝訴,就能取代沖繩縣政府以「代執行」方式批准申請,繼續推動基地遷址相關工程。

沖繩縣知事玉城丹尼表示,將仔細確認訴狀內容後,再來評估如何應對。

根據日本地方自治法規定,在「代執行」訴訟提出後,須在15天內進行首次法庭辯論。高等法院將聽取中央政府與沖繩縣政府雙方主張,如果屆時中央政府勝訴,將命令沖繩縣政府在期限內批准申請。若沖繩縣政府屆時仍拒絕執行,中央政府就能以「代執行」方式推進工程。

基於地方自治法的「代執行」訴訟,過去僅在2015年進行過一次,當時目的是要求時任沖繩縣知事翁長雄志批准填海造地,訴訟結果是雙方和解。

雖然沖繩縣政府當年批准造地,但沖繩縣政府之後仍然與中央政府反覆展開法庭戰,糾纏至今。

恒大清盤|夏海鈞怕露行蹤步許家印後塵 官不接納下令需披露資產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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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恒大因欠債2.6萬億元被頒令清盤,清盤人接管後向恒大創辦人許家印、許的前妻丁玉梅,及前行政總裁夏海鈞等人追討約60億美元,又要求禁制許和夏等人逾600億港元資產。法官早前下令夏等人需披露資產,惟夏未有跟從,恒大早前申請「除非命令」,若夏不作披露,將禁他就訴訟抗辯,夏卻稱許在內地被扣押,擔心若他行蹤曝光會步許後塵。法官高浩文今(19日)下判辭指,夏未有透露位置,難評估其風險,又指夏未能說出有何困難令他無法披露,最後按恒大要求批出「除非命令」,下令夏須於本月28日前披露資產,否則將不許就案件抗辯。

原告中國恒大集團去年3月入稟控告許家印、夏海鈞和潘大榮,其後加入丁玉梅和三間公司為被告,即現時共7名被告。

夏海鈞稱怕露行蹤會跟許家印有同樣下場。(鄺月婷攝)
夏海鈞稱從傳媒報道得知,許家印在內地被扣押,但被有被控。
許家印和妻子丁玉梅早前亦有稱怕其行蹤曝光,會危害她及4名與她同住兒童陷入危險。(資料圖片)
中國恒大因欠債2.6萬億元,2024年已在高院被頒令清盤。(資料圖片 / 鄭子峰攝)

夏原需於去年7月披露資產

判辭指,法官2024年6月24日向夏等人發出禁制令,又下令他們需披露資產。夏原本需於同年7月5日或之前披露資產,夏曾申請撤銷命令。法官因此曾把這限期押後。但法官於今年2月已駁回夏的申請,並下令夏需於2月21日或之前披露其資產,惟夏未有披露,並於限期當天再申請上訴許可,並要求候訊期間暫緩執行披露資產的命令。法官認為夏是故意違反命令。恒大因而申請「除非命令」(unless order),指出若夏不在法庭發出命令後的五天內披露其資產,便會被禁止就訴訟抗辯。

夏怕暴露行蹤會跟許同樣下場

法官指,夏稱根據傳媒報道,恒大創辦人許家印未有被起訴,但在內地遭無限期扣押,夏擔心作出披露,可能令其行蹤曝光,最終令他也落得和許同樣下場。惟法官指,夏的擔憂是根據傳媒報道,涉及揣測,部份說法亦含糊。夏拒向法庭透露他身處地方,法官難就他所指的風險作評估。

夏未能交代因何理由未能披露

法官續指,早前已把夏披露資產的限期,延至2月21日,他最少7個月時間可披露,但夏在未道出任可理由下未有做到。法官亦考慮夏披露資產後,恒大或會向外國法院,就該些資產作申請,因此控恒大的要求,批出「除非命令」,並下令夏需在本月28日或之前披露其資產,否則將被禁止就訴訟存入抗辯,並下令夏需支付恒大的訟費。

案件編號:HCMP 108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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