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通過反脅迫工具法案 反制別國經濟制裁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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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10月3日以壓倒性票數通過「反脅迫工具法案」(Anti-Coercion Instrument,ACI),當有歐盟成員國遭別國經濟制裁時,可以採取貿易報復、加徵懲罰關稅、進出口管制或限制投資等措施反制,可就引致的損失要求賠償。議會新聞稿稱,當歐盟或成員國面對外國試圖影響特定政策或立場的經濟勒索時,法案作為最後回應手段。
法案在578票贊成、24票反對及19票棄權下通過,預計未來數星期正式生效。歐洲議會指出,「反脅迫工具法案」於2021年12月由歐盟委員會提出,背景為美國前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執政期間,美國對歐洲施加的經濟壓力;以及中國與歐盟的多次對立。不過,法案條文並未點名中國或特定國家。
根據法案,若他國因不滿意歐盟或成員國的政策、政治立場,包括議會的決議案,從而採取貿易、投資等經濟的脅迫報復行為,歐盟就可採取反制。
歐盟委員會可以用4個月調查,若證實存在脅迫行為,首先會通過對話尋求停止脅迫,如果對話失敗,並獲成員國同意,歐盟委員會將用6個月時間,制定適當措施反制。
法案還需經過歐盟理事會通過,並刊登公報20日後才能生效。議會預期法案將在本月獲歐盟理事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