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圖|美裁定「純AI生成」藝術作品不受版權保護 科學家揚言上訴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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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華盛頓特區的聯邦地區法院18日裁定,根據美國法律,任何未經人類創作的人工智能(AI)生成藝術品,都不能獲得版權保護。此案源於計算機科學家塞勒(Stephen Thaler)入稟,要求為其AI系統DABUS的創作申請版權。不過,法官霍威爾(Beryl Howell)指出,只有人類創作的作品才能擁有版權。

塞勒是DABUS的創建者,DABUS代表「統一感知自主引導設備」( Device for the Autonomous Bootstrapping of Unified Sentience)。塞勒之前已在英國、南非、澳洲和沙特阿拉伯等多國,為Dabus創作的藝術作品申請版權,但多數國家都已駁回,包括在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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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勒在美國為Dabus的《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作品申請版權,但美國版權局認為,只有人類創作的作品有才能獲得版權。塞勒對版權局的決定提出上訴,但18日遭法官霍威爾駁回,維持版權局的決定。

霍威爾認同,隨著藝術家將AI納入「工具箱」,版權領域將出現「新領域」,為版權法提出「挑戰性問題」。但他強調,塞勒這個案子並沒有那麼複雜,並指「人類創作」才能獲得版權,是來自「幾個世紀的共識」的基本要求。

塞勒的律師21日表示,他和塞勒強烈不同意法官的裁決,將會提出上訴。 塞勒認為,允許AI 獲得版權,符合美國憲法中概述的版權目的,即「促進科學和實用藝術的進步」。版權局21日則發聲明稱,相信法院已得出正確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