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經濟財金對話達22點共識 中國:歡迎法國參與月球探測等項目
第9次中法高級別經濟財金對話7月29日在北京舉行,中國國務院副總理何立峰與法國財政部長勒梅爾(Bruno Le Maire)共同主持,據中國財政部在會後發布的內容,兩方達成22點共識,包括談到中方歡迎法方參與嫦娥七號和八號等月球探測項目,以及天問二號等行星探測任務。
新華社報道,這次對話以線上、線下結合方式舉行,共達成22條、57項合作成果。
何立峰在會上表示,在兩國元首戰略引領下,中法經貿關係顯示出巨大韌性和良好發展態勢,中方願與法方進一步加強政策溝通,加強務實合作,密切國際與多邊事務協調,推動中法全面戰略夥伴關係邁上新台階。
勒梅爾表示法方願與中方加強經濟財金領域合作,推動法中關係不斷向前發展。
中國財政部發布「第九次中法高級別經濟財金對話聯合情況說明」,內容顯示兩方達成22點共識,包括雙方致力於推動雙邊貿易便利化,又指在數碼經濟領域,包括在5G方面,法方承諾在兩國包括國家安全在內的法律法規基礎上,繼續以公平、非歧視方式處理中國企業的授權許可申請。
內容也談到雙方支持兩國民航部門協調逐步恢復空中互聯互通等。
第九次中法高級別經濟財金對話聯合情況說明(全文)
主題:落實兩國元首共識,共同深化互惠互利的中法經濟財金合作
為落實2023年4月6日法國總統馬克龍對華國事訪問期間習近平主席與馬克龍總統達成的共識,2023年7月29日,中國國務院副總理何立峰與法國經濟、財政及工業、數字主權部部長佈魯諾·勒梅爾在北京共同主持了第九次中法高級別經濟財金對話,兩國高級官員出席了會議。對話為2024年慶祝中法建交60週年籌備工作凝聚共識作出了貢獻。第九次中法高級別經濟財金對話期間,雙方達成以下共識:
1.雙方重申馬克龍總統訪華期間兩國元首聯合聲明中體現的兩國對多邊和全球問題採取的共同方針,並將進一步加強在多邊和全球領域的合作。
2.關於全球治理、國際金融機構和金融可持續性。
(1)雙方讚賞6月22日至23日巴黎新全球融資契約峰會成果,將為加強發展和氣候融資架構,滿足新興市場和發展中經濟體需求做出貢獻。法方歡迎中國高級別代表團的參會。法方將派高級別代表出席第三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
(2)雙方攜手促進全球經濟復甦和可持續發展,維護全球金融穩定。雙方將加強在G20框架下協調合作,推動G20發揮國際經濟合作主要論壇作用。中法願共同推動新德里峰會釋放G20加強團結合作、攜手應對全球經濟挑戰的積極信號。
(3)雙方承諾加強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和包括世界銀行(WB)、亞洲開發銀行(ADB)、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AIIB)在內的多邊開發銀行的合作。雙方同意改革國際金融架構的治理,使其更高效、更公平、更適合當今世界。特別是對IMF而言,雙方期待第16次份額總檢查工作的圓滿完成和快速落實。雙方支持一個強大、以份額為基礎、資源充足的IMF及其在全球金融安全網中發揮核心作用。雙方支持推動落實有富餘資源的國家自願將特別提款權轉借給脆弱國家,推動落實G20可持續金融路線圖。
(4)中法兩國再次強調以有效、全面和系統的方式解決脆弱國家債務脆弱性問題的重要性。中法兩國將與其他G20成員合作,以可預測的、及時、有序、協調的方式一道落實G20債務處理共同框架。雙方歡迎中法兩國擔任聯合主席的讚比亞官方債權人委員會近期就贊比亞債務問題達成協議。雙方歡迎官方債權人委員會開展良好合作,希望埃塞俄比亞、加納和斯里蘭卡相關談判順利推進。
(5)中法兩國重申,願促進高質量和可持續的基礎設施投資。雙方注意到自願和非強制性的高質量基礎設施指標正在試點應用,期待就根據各國國情進行應用做進一步討論。
(6)法方歡迎加快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倡議。中法雙方將共同努力推動落實2030年議程。
3.關於氣候、氣候融資、生物多樣性和環境保護。
(1)雙方致力於推動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和生物多樣保護合作,雙方均堅持多邊主義,主張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巴黎協定》和“昆明—蒙特利爾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的框架內繼續保持高水平雄心並採取積極切實行動。雙方強調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巴黎協定》下堅持公平原則、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以及各自能力原則的重要性。雙方將與各方攜手支持阿聯酋推動《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8次締約方大會(COP28)取得成功,並將保持密切溝通與協調,推動《巴黎協定》首次全球盤點聚焦落實和行動,評估全球實際進展和缺口,並在資金、適應、減緩、損失和損害以及實施手段等議題上取得積極進展。
(2)我們憶及並敦促發達國家履行其承諾,在採取有意義的緩解行動和確保執行透明度的背景下,實現2020年前每年動員1000億美元並延續至2025年的目標。雙方認識到在考慮發展中國家需要和優先領域的前提下,並在發達國家2020年前每年動員1000億美元氣候資金的基礎上,制定新的集體量化資金目標的重要性。鑑此,我們認識到有必要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和《巴黎協定》的原則,在新的氣候資金集體量化目標方面取得實質性進展。雙方期待按照2/CP.27和2/CMA.4決議計劃,在損失和損害應對及相關基金的新資金安排運作上取得進展。
(3)雙方將繼續加強在綠色氣候基金(GCF)中的合作,鼓勵GCF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支持,並在可持續發展背景下實現減緩與適應之間的平衡。
(4)雙方將按照G20相關承諾,根據《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及《巴黎協定》,持續推動可持續金融,將其作為促進向更可持續經濟轉型的關鍵手段。
(5)雙方讚賞於2023年5月29日至6月2日在法國巴黎舉行的塑料污染政府間談判委員會(INC)會議取得的成果。雙方同意支持即將召開的INC會議的工作,以達成關於塑料污染的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6)雙方敦促從包括國家和實體在內的所有來源增加資源調動,為包括幫助和支持發展中國家締約方實施《昆明—蒙特利爾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提供新的和額外資金,並使私人和公共資金流動與生物多樣性目標保持一致。我們還承諾支持落實《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有關資源調動的決議,包括在全球環境基金下建立“昆明—蒙特利爾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基金”。我們呼籲全球環境基金進一步改革其業務運營,包括通過建立簡單有效的資金獲取模式以確保資金充足、可預測和及時流動。我們將共同努力,推動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基金(GBF)於2023年8月在溫哥華舉辦的全球環境基金(GEF)大會上成功啟動運營,並註意到所有來源的捐款對於該新基金的重要性。雙方將為實現到2030年每年至少減少5000億美元消除、逐步淘汰或改革損害生物多樣性的激勵措施(包括對生物多樣性有害的補貼)的全球目標作出貢獻。
4.雙方強調支持以規則為基礎、以世貿組織(WTO)為核心的多邊貿易體制的重要性。雙方支持推進世貿組織必要改革,包括恢復爭端解決機制全面運行、提高世貿組織機構運行效率、重振世貿組織談判功能,維護世貿組織權威性和有效性,加強全球產業鏈供應鏈韌性與穩定。雙方支持更多國家加入世貿組織。雙方支持中歐世貿組織改革聯合工作組機制發揮積極作用。雙方願共同努力,推動世貿組織第13屆部長級會議取得務實成果。雙方支持開放、非歧視和透明的公共採購環境。
5.中方重申願盡快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GPA),並將繼續為加入該協定而努力。法方鼓勵中方盡快加入GPA。
6.雙方歡迎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與法國財金智庫之間就可持續發展、綠色轉型和氣候變化等多邊和全球性議題加強溝通交流。
7.雙方致力於推動雙邊貿易便利化。
8.中法兩國承諾為企業提供公平和非歧視的競爭條件,特別是在化妝品、農業和農食產品、衛生健康(醫療物資、疫苗)、空中交通管理、金融(銀行、保險、資產管理人)以及能源、投資和可持續發展等領域。
9.雙方同意在相關合作協議和機制框架下進一步加强两國在專利、商標、地理標誌、商業秘密等領域的知識產權合作,包括線下和線上知識產權執法合作。雙方承諾保證知識產權的保護和執法,無論權利持有人的國籍如何,並確保不受歧視地利用行政或司法執法機制。
10.在數字經濟領域,包括在5G方面,法方承諾在兩國包括國家安全在內的法律法規基礎上,繼續以公平、非歧視方式處理中國企業的授權許可申請。
11.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SAC)將繼續推動與法國國家標準化機構(AFNOR)在生物多樣性、循環經濟、電子商務、兒童保育用品、民用航空等領域開展標準化合作,推動標准信息交流共享和相關國際標準制修訂。
12.雙方同意啟動商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法蘭西共和國海關與間接稅總署2023-2027年技術合作協議》,進一步深化中法海關能力建設合作。
13.雙方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法蘭西共和國海關與間接稅總署關於在新冠肺炎疫情下加強供應鏈互聯互通合作的聯合聲明》推動海關合作。雙方同意開展中法藝術品展覽通關便利化試點項目。
14.雙方支持兩國民航部門協調逐步恢復空中互聯互通。兩國航空公司在兩國之間的航班運營中將享有公平和平等的機會。
15.雙方重申在2018年1月9日簽署的聯合聲明框架內深化農業、食品、食品安全、獸醫和植物檢疫領域合作的承諾。
(1)雙方將履行2022年1月20日簽署的加強農業高等教育合作協議和2023年4月6日簽署的農業職業教育與培訓領域合作協議。雙方將進一步推動中法農民合作社合作。
(2)雙方將通過生態農業、獸醫和植物檢疫問題(特別是遵循“同一個健康”方針)以及土壤固碳與土壤健康等共同關心的項目促進農業科技合作。雙方可探索在農作物、畜禽、果蔬、農機裝備、農業遙感等領域的農業合作。特別是,雙方將在中法農業及農業食品合作混委會框架內加強生態農業合作。為此,雙方將繼續支持其研究機構(中國農業科學院,中國科學院,中國熱帶農業科學院,法國國家農業、食品與環境研究院等)深化農業合作,推動中法小麥育種聯合實驗室建設,並加快兩國農業研究人員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法方支持中方舉辦首屆全球土壤健康論壇。
(3)為進一步發展中法葡萄種植和葡萄酒行業,雙方將簽署《葡萄種植和葡萄酒釀造產業合作協議》,以加強交流與合作。中國將盡快向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組織(OIV)提交加入申請。法方歡迎中國成功舉辦國際葡萄與葡萄酒產業大會。
(4)雙方同意在雙邊和歐洲框架內加强两國地理標誌主管部門之間的合作,並促進對法國和中國地理標誌的相互保護。雙方歡迎馬孔(Macon)和哲維瑞-香貝丹(Gevrey-Chambertin)在華異議期順利結束,並將加快對這些申請的指導,力爭盡快得到認定。雙方支持在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採取有效方式便利其他勃艮第葡萄酒地理標誌認定。
(5)法國和中國將繼續開展禽流感技術交流,以便就禽流感區域化管理合作達成一致。雙方將確保技術交流盡快取得實際成果。
(6)中法兩國歡迎中方開放法國加工豬源性蛋白飼料市場。
(7)中法兩國歡迎主管部門共同落實兩國元首達成的關於農食產品貿易、動植物疾病防控的共識。
(8)根據「從法國農場到中國餐桌」的倡議,中法兩國將繼續致力於農食產品市場開放、出口便利化和海關流程優化,並將探討加强两國農產品企業電子商務合作。短期內雙方將開放玉米和脫水苜蓿市場,並拓展豬肉產品市場准入。
16.中法兩國回顧雙方在核能領域的合作。鑑於兩國都願意實現經濟降碳,雙方願在中法兩國政府間和平利用核能協定框架下,開展民用核能領域務實合作。
(1)雙方將在中國國家原子能機構與法國原子能和替代能源委員會之間和平利用核能協定書框架下,繼續推進兩國核科技研發與創新合作。
(2)雙方高度重視核安全,將繼續在透明互信原則下,加強交流合作,確保台山核電廠安全穩定運行。
(3)雙方高度認可法國電力公司和中廣核集團在英國欣克利角C核電項目建設中的合作質量,並將進一步加強支持該項目完成建設。
(4)雙方支持法國電力集團(EDF)和中核集團(CNNC)開展合作,將圍繞核能領域技術發展方向和市場發展趨勢開展前瞻性研究,共同支撐未來能源轉型和低碳發展。雙方歡迎中核集團與法國法馬通公司續簽《全球戰略合作發展議定書》,將在全球範圍內進一步拓展長期互利合作。
17.雙方高度重視航空航天領域的戰略合作夥伴關係,同意加強這一夥伴關係。
(1)雙方歡迎加強中國民航局和歐洲航空局的合作,以及近期對Y12F飛機和H175直升機頒發適航認證。雙方將在公認的國際安全標準的基礎上加快適航認證進程,並期待達索獵鷹8X公務機、賽峰Aneto發動機和阿若拉1A發動機儘早完成適航認證。
(2)雙方同意加強在空中交通管理系統方面的合作,並同意在公平的經濟條件和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下,確保與交通管理系統有關的招標是透明和向外國公司開放的。
(3)雙方重視在直升機方面的合作,呼籲法中AC352直升機及時投產。
(4)雙方對中法海洋衛星與天問一號火星探測任務的合作成果表示滿意,歡迎兩國航天機構向世界氣象組織共享中法海洋衛星數據的決定。雙方對兩國相關機構簽署嫦娥六號載荷搭載合作諒解備忘錄與地外樣品聯合分析的聯合聲明表示歡迎。雙方同意按照調整後的計劃發射中法天文衛星,繼續推進空間科學探測、氣候變化監測等領域的合作。雙方同意積極推動在月球與深空探測、空間技術應用於氣候變化等領域開展新的合作項目。中方歡迎法方參與嫦娥七號和八號等月球探測項目以及天問二號等行星探測任務。
18.兩國強調在相關產業領域的歷史合作。
(1)雙方同意成立技術工作組,就化妝品行業監管差異進行交流。其目標將是找到可行的解決方案,以保護市場准入和產品安全。工作主題包括:化妝品監管法律法規、監管經驗和最佳實踐的信息交流;監管信息交流,包括化妝品的相關不良事件和安全信息交流;在產品信息等知識產權、打擊假冒偽劣化妝品方面開展合作;在標準和檢查領域開展合作;在化妝品檢測領域開展合作。第一次會議將於今年年底前在法國舉行。
(2)雙方願繼續就產業政策進行交流,並同意在2024年召開中法工業合作機制聯委會第十次會議。雙方讚賞中法工業合作平台為三批中法工業合作示範項目的落地和推廣提供的支持。雙方歡迎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國際經濟技術合作中心與法國未來工業聯盟繼續促進企業開展示範項目。
(3)中國和法國認可有必要保護數據,特別是個人數據。雙方還同意,數據保護的要求應與所涉數據的敏感性相匹配,且數據監管應可預測,其成本應可控。雙方願就金融、交通、醫療、環境和零售等領域的跨境數據流要求及允許使用母公司的雲或在外國銀行之間互助雲等解決方案進行交流討論。
(4)雙方對2015年以來第三次合作取得的成果表示滿意。雙方將繼續推進第四輪示範項目清單中的第三方市場合作項目。
19.中法兩國回顧了兩國在金融領域開展過的長期有效合作,並希望進一步加強這種合作。
(1)雙方鼓勵證券期貨監管部門在執法等共同關心的領域開展雙邊合作及多邊框架下合作。雙方同意進一步加強銀行和保險監管合作,鼓勵雙方中央銀行就跨境支付和數字貨幣等議題、巴黎歐洲金融市場協會(EUROPLACE)與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NAFMII)開展討論。
(2)雙方還重視兩國金融機構之間的合作與交流,包括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資產管理公司。雙方特別鼓勵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到對方股票、債券、大宗商品、黃金或衍生品市場等市場投資展業,並通過投資、發債等方式參與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中方歡迎法國機構在其活動中推動使用人民幣。法方願支持銀聯卡在大型連鎖商戶、餐飲、交通、大學和博物館的使用。法方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國金融機構到法方市場投資展業。中方支持符合條件的法國金融機構來華投資展業。
(3)繼2021年12月13日舉行第八次中法高級別經濟財金對話後,中方歡迎法方豁免中國銀行在法分行歐元業務資本充足率要求。雙方歡迎法國巴黎銀行與南京銀行通過收購中國消費金融公司進行成功合作,以及東方匯理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獲得中國銀行間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商資格。
(4)中法雙方歡迎兩國銀行機構參與經濟發展綠色化。雙方鼓勵本國銀行在其相關項目中遵循國際公認的綠色金融標準,並使用《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中方同意積極考慮東方匯理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加入碳減排支持工具。
(5)雙方歡迎法巴租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江蘇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根據中國法律法規合資設立金融租賃公司。
(6)中方歡迎中航安盟財險公司在中國多個省份擴展一般保險業務和農業保險業務。
(7)鑑於資本市場和財富管理領域的重要性日益增加,雙方歡迎一家符合條件的法國銀行在中國成立全資證券公司。同時,中法兩國支持法國巴黎銀行在中國申請「證券投資基金託管牌照」。雙方還積極支持東方匯理資產管理公司拓展在華業務,為中國投資行業提供資產管理信息技術系統服務。雙方歡迎法國巴黎資產管理控股公司與農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合資設立的法巴農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開業。中方支持法國東方匯理資產管理公司與中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合資設立的匯華理財有限公司通過標準監管制度或試點項目,在中國提供理財養老產品,參與中國養老理財市場發展。
(8)雙方願加強在反洗錢/反恐融資方面的合作,並呼籲兩國金融情報部門—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CAMLMAC)與法國打擊非法金融活動行動和情報處理中心(TRACFIN),迅速落實2009年簽署的諒解備忘錄,在反洗錢、反恐融資或打擊相關犯罪活動方面開展積極合作和信息交流。
(9)雙方願意保持兩國審計監管部門間的交流合作,就審計監管合作備忘錄達成一致,以促進兩國財金領域合作。
(10)雙方支持中法合作基金加大投資力度,進一步推動兩國跨國投資合作。
(11)雙方同意加強中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SASAC)與法國國家參股署(APE)的交流合作,分享兩國國有企業在改革發展、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經驗做法。
20.雙方對中法企業家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取得的積極成果表示讚賞,願更好利用這一機制,加强两國商務合作。
21.法國準備接受邀請參加2024年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CIFTIS)和2024年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CIIE)並均擔任主賓國。雙方同意在有關活動的策劃和組織方面密切合作。中方邀請並歡迎法國企業來華參展。
22.中國科技部與法國高等教育和科研部將盡快召開新一屆中法科技合作聯委會會議,討論共同感興趣的領域,共同推進「中法碳中和中心」建設,促進碳中和領域的科技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