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起訴平壤炸毀韓朝聯絡辦公室 要求賠償2.7億

撰文:歐敬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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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政府6月14日起訴朝鮮,要求平壤政府就2020年炸毀韓朝聯絡辦公室,賠償447億韓圜(約2.7億港元)。

韓國統一部稱,朝鮮舉動無疑是違法亦違反2018年落實的《板門店宣言》,破壞相互尊重和互信根基。

韓聯社報道,政府提出起訴目的,是避免損害賠償請求權消滅,保留國家追溯賠償權利。韓國法律中損害賠償請求權為期3年,在6月16日到期。

統一部表示,已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出起訴狀,要求平壤政府賠償辦事處炸毀後的國有財產損失102億5000萬韓元、以及鄰近的綜合支援中心的損害金額344億5000萬韓元,合共447億韓元。

由於朝鮮很可能不會理會訴訟,法院會以公告送達方式啟動訴訟,若朝鮮不參加,韓國就會勝訴,但都無法強制平壤賠償。

韓朝2018年在開城工業園區開設聯絡辦公室,由韓國全額出支。朝鮮2020年以韓國民間團體散播反朝單張為由將其炸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