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專訪】種族歧視為何揮之不去? 認知能力高無助解除偏見
上月初,聯合航空客機發生暴力事件,69 歲越南醫生被強行拖出機艙,血流披面。事件除引起外界對機位超賣的反響外,亦惹起全球對亞裔人士在歐美等地遭歧視的關注。雖然社會上一直對種族歧視予以否定和摒棄,然而問題卻得不到顯著改善。為什麼今天仍有種族歧視?歧視是否注定揮之不去?
今年3月,一名美籍亞裔女子在準備入住加州一間Airbnb的房間時,慘被屋主以亞裔身份為由取消預訂,令她在暴雪中手足無措、傷心落淚。較早前,在韓國釜山國立大學擔任政治科學副教授的凱利(Robert E. Kelly)的韓裔妻子金延娥在丈夫直播訪問期間,走入房間拉走一對可愛的年幼子女,不少人先入為主地將她誤當保母。再看看早前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宿舍發生疑似針對亞裔學生的姓名牌被撕事件,該校不少中國留學生貼在宿舍門牌上的中文名字拼音名牌被撕毀,而部分寫上英文名的中國留學生卻倖免。
當然,擁有美籍身份的菁英亦難倖免。去年10月,《紐約時報》華裔編輯Michael Luo發表公開信,講述他與家人朋友在曼哈頓上東區的一段經歷:當時一行人和他們的嬰兒車剛剛從教堂出來找地方午膳,剛好擋住了一名疾行中的女子,對方大喝:「滾回中國去!」雖然Michael 已即時回應她,指自己出生於美國,但是對方還是繼續喝罵:「滾回你的國家去。」上述事件均或多或少都涉及種族歧視的問題,然而,這些事件卻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種族歧視陰魂不散?
《香港01》就種族主義問題,分別訪問了英國利茲大學族群及種族主義研究中心(Centre for Ethnicity and Racism Studies, CERS)的羅教授(Ian Law),以及香港人文哲學會會長兼中大哲學系兼任講師劉桂標博士。
羅教授提醒,種族歧視只是種族主義中的一小部分,而且並非單單是西方的產物,故此不能忽略其他歷史上更早出現的問題。他認為,現時需要一個有待修正及全面的基本認識和理論框架,才足以了解及解釋地球上發生的種族化問題。另一方面,劉博士則認為在面對種族歧視問題時有一點需要首先釐清,「歧視」(discrimination)是指不合理的分別對待,包括言論和行為。重點在於「不合理」,如過往中國不容許女性再婚,否則討論後,容易讓人會錯誤地將重點放在分別對待上,造成逆向歧視,最終不僅無法消除歧視,還會造成其他新的問題。
對於今天社會不時發生種族歧視事件,劉博士表示:「依我理解,人們歧視別人,往往因利益問題,人們重視自己利益多於他人,而人與人之間的利益常有衝突,因此,一般人容易因自私自利而歧視他人。」而遭受歧視的原因,他解釋:「人們最容易受到歧視的原因,是他們是弱勢社群,如社會上的少數(如歐美等地的亞裔人士)。」他又認為,這是人類社會依據自然法則所產生的彼此間歧視的現象。
那麼,種族歧視是否只會一直存在?以往,心理學研究大多支持一種假設,即能力低的人較容易產生偏見。但近期的研究顯示,高認知能力的人其實同樣會產生偏見,只不過是對象不同罷了。美國兩位社會心理學家Mark Brandt和Jarrett Crawford曾經以5,914位美國人進行實驗,結果發現,無法證實偏見跟低認知能力之間的關聯,反倒發現了「偏見主題」跟認知能力有關。
「我活得比你更有道理」
他們的研究指出,低認知能力者討厭自由主義者以及非常規人士,包括無神論者和LGBT族群。而且,他們特別喜歡對沒有太多選擇餘地的族群產生偏見,例如女人、黑人、同性戀、穆斯林,這些族群身份往往不是透過個人意志選擇而獲得的。相反,認知能力高的人,他們討厭的對象則截然不同,例如宗教信徒、軍隊、大企業等等。此項研究證明,不論認知能力高低,都難以避免偏見的產生。偏見的存在,某程度上是為了說服自己存在得比其他人更有道理,以鞏固「我群」的價值觀與凝聚力。
劉博士亦認同這些心理學研究。他相信,單靠智力並不能消除歧視,但教育卻可以,特別是道德教育。他認為,透過人類本身的道德理性,加上相關的倫理教育,可以令人了解歧視的不合理性,從而減少人與人之間的歧視。
西方舶來品的謬思
而在亞洲,種族歧視問題往往會添上另一些阻礙。亞洲多國領導人喜歡以「西方」、「不適用於亞洲」為由,排斥一些源自西方的思想、價值。有時還會以「亞洲價值」為由,合理化與西方國家的種種不同和差異。這些領導人聲稱,亞洲在各方面均有別於西方,是故亞洲不適合發展人權,甚至聲稱無論是人權還是民主都只是西方的舶來品。
不過,正如台灣東吳大學哲學系教授陳瑤華在《人權不是舶來品:跨文化哲學的人權探究》一書中指出:「人權觀念需要植根於自己的文化傳統,才顯出其效力。」她引部分論者指出,人權的根源是否源於西方,其實毫不重要,也不影響其正確性,因為這些講法完全忽略了所謂「西方價值」所具有的普遍性,以反駁「人權源於西方因此不適用於其他地方」的議論。
他們無法否定的是,沒有人想要因為自己的膚色、種族、階級、性別、黨派等而遭受歧視對待。而且每個人都希望免於遭受迫害的恐懼,同時希望同樣地過有尊嚴的生活等,這些概念其實一早都包含在人權的普世性概念裏。
回顧歷史,人類社會對種族歧視的認識還過於短暫及不透徹。可幸是,在這段時間內,社會上亦有一定的改善,如奴隸制的廢除、職場上的種族歧視、廢除種族隔離,以及不同人種的投票權利等等。當然,這些嘗試距離理想的消除種族歧視還有一段的距離,但至少方向是正確的。再者,消除歧視或許和爭取民主同一道理,沒有所謂的一個終極狀態或終點,而是一個不斷需要社會大眾努力維持的文明過程,需要社會上每一個人的時刻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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