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放寬針對外國人「買樓禁令」 持工作簽證者可置業

撰文:成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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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針對外國買家購買房產的禁令自1月1日起正式生效後,政府3月27日宣布放寬禁令,包括容許持有工作簽證或獲准在當地工作的人購買住宅物業。

加拿大國會2022年6月通過一項「禁止非加拿大人購買住宅物業」法案,禁止非加拿大人和非加拿大人控制的公司在當地購買特定住宅物業,包括擁有最多三個住宅單元的獨立屋、半獨立屋或公寓樓住宅,但不禁止購買具有多個住宅單元的較大型建築物或度假屋。禁令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為期2年。

加拿大房屋、多元與包容部( Minister of Housing and Diversity and Inclusion,暫譯)部長胡森(Ahmed Hussen)27日公布放寬措施,允許持有工作簽證或在移民條例下獲准在加拿大工作者購買一個住宅物業。在購屋時,他們的剩餘簽證限期須為183天或以上,且他們不能已經擁有住宅物業。

加方也會作出其他改動,例如在新規定下,禁令不再適用於劃為住宅和混合用途的空地,此意味非加拿大人可購買這種土地用於任何目的,包括住宅開發。

胡森表示,修訂規例能夠進一步幫助有意在加拿大謀生的個人或家庭,幫助他們更快在社區置家。修訂自2023年3月27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