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錫悦簽署同意書 拘捕共同民主黨領袖李在明

尹錫悦簽署同意書 拘捕共同民主黨領袖李在明
撰文:歐敬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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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總統尹錫悦2月20日已簽署逮捕同意請求書,要求議會批准逮捕反對黨領袖李在明,稍後將送交國會審議。李在明被指涉貪,違反反腐法、瀆職罪及受賄罪。

韓聯社報道,尹錫悦已簽署逮捕同意請求書,逮捕李在明。國會需在72小時內召開全體會議,就逮捕同意案進行辯論。

首爾檢察廳指李在明涉嫌在擔任城南市長期間,就慰禮和大莊洞新城建設項目向開發商泄密,並在兼任球會城南FC的主席時,為贊助商提供便利,涉嫌違反反腐法、瀆職罪及受賄罪。

韓國在任國會議員擁有豁免權,期間必須獲國會同意才能進行逮捕,預計國會24日將就議案進行辯論,27日表決。李在明2022年3月代表共同民主黨參選總統,以少於1個百分點得票率,不敵國民力量的尹錫悦。

尹錫悅申請覆核逮捕合法性 韓國法院駁回要求

撰文:成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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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總統尹錫悅被捕後,要求法院審查韓國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逮捕他的合法性,韓國法院1月16日駁回尹錫悅方面提出的要求。

逮捕合法性審查是指被逮捕的嫌疑人以逮捕不當爲由,向法院請求釋放的程序。

央視新聞報道,尹錫悅方面的申請審理於16日下午非公開舉行,韓國公調處和尹錫悅律師團分別由3名檢察官和3名律師出席。

尹錫悅的支持者2025年1月15日在韓國公調處外示威(Reuters)

雙方圍繞公調處是否有內亂罪調查權、公調處向首爾西部地方法院申請逮捕令是否違反管轄展開激烈辯論。

韓聯社報道,法院的決定意味針對尹錫悅的逮捕令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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