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副總統克里斯蒂娜貪污罪成 判監六年

阿根廷副總統克里斯蒂娜貪污罪成 判監六年
撰文:張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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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法院12月6日裁定,副總統克里斯蒂娜(Cristina Fernández de Kirchner)貪污罪名成立,判監六年。不過她本身享有豁免權,而且亦可能就裁決上訴,令她暫時避過牢獄之災。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道,阿根廷檢察部門指,克里斯蒂娜涉嫌在2007至2015年擔任總統期間,設立回扣計劃,收受擔任建築公司負責人好友的賄款,換取向對方批出公共工程合約。惟大部分工程都以爛尾收場,當局估計國家因此損失最少10億美元。

檢察部門要求法院判處克里斯蒂娜入獄12年,不過最終法官頒下六年刑期,同時終身禁止參與公務,令她成為當地首名在職時期刑事罪名成立的副總統。

克里斯蒂娜一直否認指控,形容這場官非有政治目的,批評檢察部門撒謊和誹謗。而在法院頒下裁決後,她形容自己是「司法黑幫」的受害者,並表明會上訴,預計整場官司可能拉鋸數年。

47人案︱14被告及律政司上訴 排期7.14處理上訴許可

撰文:賴卓盈 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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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去年11月判刑,45人被判囚。當中14人已就定罪及判刑提上訴,律政司亦就劉偉聰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網站顯示,兩案將於今年7月14日進行聆訊,料需時10日。

已提出上訴的14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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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名經審訊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已就定罪及判刑提上訴,包括鄒家成、吳政亨、何桂藍、林卓廷、余慧明、黃碧雲、楊雪盈、彭卓棋、譚得志、何啟明、鄭達鴻、陳志全、梁國雄及黃子悅。其中認罪被告譚得志和黃子悅提出刑期上訴,其餘12人則提出定罪和刑期上訴。

劉偉聰及李予信經審訊後脫罪,律政司只就劉的無罪裁決上訴,但沒有就李的裁決上訴。法庭排期在7月14日開庭處理上訴許可申請,預計需時10日。

律政司就劉偉聰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提出上訴。(資料圖片/黃文謙攝)

案件原涉45名被告,被告李予信及劉偉聰罪名不成立,餘下45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被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

案件編號:CACC25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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