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最高法院裁定蘇格蘭不能自行辦第二次獨立公投 施雅晴表失望
撰文:房伊媚 成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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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最高法院11月23日裁定,蘇格蘭(Scottish)議會不能在未經英國政府同意下,舉行第二次獨立公投。蘇格蘭首席部長施雅晴(Nicola Sturgeon)對判決表示失望,她又稱下次英國大選將成為「變相公投」。
施雅晴在Twitter發文談到,縱使感到失望,但她尊重裁決,英國最高法院並不制定法律,而是解釋法律。她稱,一項不允許蘇格蘭在未經英國政府同意情況下選擇自己未來的法律,暴露了任何英國作為自願夥伴關係概念的神話,並為獨立提供了理由。
她稱今天判決阻礙了其中一條讓蘇格蘭在獨立議題上聲音獲聽到的途徑,但在民主體制內,他們的聲音不能也不會被噤聲。
在最新判決中,英國最高法院裁定蘇格蘭議會「沒權力為蘇格蘭獨立公投而立法」。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Lord Robert Reed)表示,5位法官一致通過這項裁決,因此法院能比預期更快地作出判決,他對此感到高興。
有支持蘇格蘭獨立的民眾11月23日在位於倫敦的最高法院外等候裁決,期間他們展示蘇格蘭旗。
研究豁免英國政府同意方案
蘇格蘭首席部長施雅晴(Nicola Sturgeon)6月28日交代舉辦第二次蘇格蘭獨立公投的計劃。蘇格蘭政府當時研究如何在不用取得英國政府同意下,仍可於2023年10月舉行合法投票。
蘇格蘭政府擬在舉行第二次獨立公投時,要求選民回答「蘇格蘭應成為一個獨立國家嗎?」
最高法院自10月11日起,審理蘇格蘭政府是否可在未經英國政府批准下舉行獨立公投一案。
英國政府政府拒絕批准蘇格蘭舉行第二次獨立公投,原因是選民已在2014年的蘇格蘭獨立公投中作出選擇;當時支持蘇格蘭獨立的選民為45%,反對蘇格蘭獨立的選民為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