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災|日本最高法院:政府無需負責 民眾大怒指國家「脫身」
撰文:張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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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最高法院6月17日裁定,政府無需為2011年福島核災難向受影響的民眾負上法律責任,這次破天荒裁決為其他大約30宗類似訴訟帶來極大影響。判決結果亦引發民眾不滿。
共同社報道,最高法院就福島、群馬、千葉及愛媛四個縣入稟的官司作出統一判決,指營運福島第一核電廠的東京電力公司(TEPCO)需要一力承擔責任,向該四宗官司的約3700名原訴人賠償合共14億日圓(約8,142萬港元)。
這四宗官司的重點是日本政府及東電是否預測到福島核電廠遭海嘯衝擊,並採取預防措施。政府曾在2002年公布長遠地震評估,預計福島對開海岸在未來30年內出現8級地震引發海嘯的機會是20%,東電根據評估,在2008年預計核電廠或被15.7米高的海嘯侵襲。
原訴人因此認為,政府假如運用其監管權力,下令東電採取防止海嘯措施,核災難就可以避免。不過政府方面反駁,3.11地震規模比預測的大,就算東電有根據預測而興建防波堤,最終可能無補於事。法院最終接納政府方面的觀點,認為政府非常大機會無法防止事件。
原訴人及代表律師之後會見傳媒,稱無法接受判決,指難以向其他災民交代,而且認為政府欠他們一個道歉,如果國家無法守護民眾,就不應有運作核電廠的資格。
審判結果出爐後,有日本人在網絡留言表達不滿,批評國家這是「全身而退」,既不賠償也不負上責任的行為是極其可恥,「當時不斷推進建設核電廠,現在一出事卻立即置身事外」,另有人稱「核電廠明明是按國家標準建造,現在國家不用負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