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監獄被指強迫勞動 囚犯最低時薪僅1.02港元
撰文: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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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與芝加哥大學(University of Chicago)合作調查美國監獄的勞動情況,並於6月15日發表報告。報告稱有囚犯被迫工作,非工業工作的平均最低時薪僅為13美仙(約1.02港元),平均最高時薪是52美仙(約4.08港元)。
報告指,美國有逾120萬人被監禁,當中三分之二囚犯須工作。他們在監獄中從事的工作和民眾在社會中做的工作相似,如囚犯也會擔任廚師、洗碗工人、髮型師,部分人負責維修道路、撲滅山火、以及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負責殯葬服務。
在社會中從事這些工作會有加薪的機會,但很多囚犯已被凍薪數十年。佛蒙特州(Vermont)監獄最近一次修訂非工業工作的時薪是1988年,自當時起,大部分囚犯透過工作獲得的時薪是25美仙。
這些囚犯創造的產品和服務總值很高,他們的薪金因此被認為是低得不合理。報告稱,囚犯每年生產總值超過20億美元的產品,他們提供的服務總值逾90億美元,這些服務維持監獄的運作。
囚犯的收入本來已低,報告指,監獄扣除這些囚犯高達80%的收入,用來支付法庭罰款、家庭支援服務、稅款等雜費;他們購買生活必需品以及支付電話費時也須付款。
報告提及,近70%的受訪囚犯表示,若只靠工資,他們無法買得起生活必需品。他們只能靠家人和朋友為他們提供金錢來應付生活,但這樣做會加重親友的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