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終法院意見草案不等於判決 法庭草案如何作成|新聞教室

撰文:歐敬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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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有意推翻墮胎權受憲法保障,著名「羅訴韋德案」撰寫的意見草稿外洩,引起軒然大波。法院對內部文件外洩表示震驚,但強調草案不代表法院最終立場。但甚麼是意見草稿,和最終判決會有什麼分別?

所謂的法庭意見草稿,是指大法官在為案件各自發表意見的草案,是成為判決案件的過程。美國法院網站有詳細介紹,最高法院就案件判決的過程。

圖為5月3日,在美國華盛頓,最高法院的正義神殿,人民聚集着抗議最終法院的意見草案。(AP)

在口頭辯論結束後,大法官通常會與他們的法律助理討論案件,以尋求不同的觀點,並判斷他們應如何投票。接着大法官們會召開會議,會議內容不會公開,但根據最高法院規定,所有大法官都有機會表達他們對案件的看法,並提出可能的疑慮。

發言次序會先由首席大法官羅伯茨(John Roberts)開始,在發言結束後,同樣由羅伯茨開始投反對或贊成票。在投票得出結果後,會由最資深的大法官指派另一人撰寫多數派的意見。不過,所有法官都可以撰寫自己的反對意見。

投票後再撰寫意見草稿

這就是最高法院意見草稿的來源,不過草稿要成為最終裁決,仍需要一段反覆的過程。過程的長短,將視乎法官的分歧程度,例如雖然贊同投票結果但不同意推論等,而最終裁決的法律意見與最初草稿的意見不同的情況時有發生。到了最後,法庭的裁決意見會在所有大法官的簽署下,才會正式對外公開。

圖為5月3日,美國紐約市有支持墮胎的人士正遊行示威。(AP)

這次的外洩草案,最少反映了5名大法官的觀點,已佔9人的大多數。首席大法官羅伯茨被指在12月的辯論時採取了中立立場,示意最高法院可維持密西西比州禁止婦女懷孕15週後墮胎的法律,而不完全推翻「羅訴韋德案」裁定。密西西比州墮胎禁令雖違背「羅訴韋德案」裁定,但羅伯茲決定繼續保留墮胎空間。

現時雖然未知法院的最終裁決,但已知在初次投票大法官已投票推翻了羅訴韋德案。是誰外洩草案及動機暫時未知,除了有指出是自由派所為,以引發公眾壓力迫使判決轉向外,也有指可能是保守派所謂,為警告已列在草案上的大法官,若突然變折可能會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