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跨性別廁所爭議】捕獵者迷思 跨性別人士的私人空間

撰文:楊紫微
出版:更新:

「易服男強闖女廁」這種聳人聽聞的新聞標題屢見不鮮,相反,跨性別這個詞語在主流媒體中從來都不算常見。取而代之的是易服男、人妖⋯⋯字字的污名,引導讀者對跨性別人士產生一個負面的印象。對多數人來說,只要他們「不要搞到我」就可以,存在與否又與我何干?但這一直備受社會壓抑的社群,因為一個法案,逼使整個社會直面他們的存在。這個議案關係到社會每一個人,沒有人可以置身事外,因為它處理的正正是最私人,最貼身的一件事:公廁使用權。
整個社群因為政治之爭而無故被圍攻,為何一群只要求享有公平的機會,依據自己的性別認同使用公廁,卻被妖魔化成「捕獵者」,在公廁中「做盡壞事」,「威脅他人安全」,但事實又是怎樣?
到底誰是公廁的捕獵者,誰是獵物?

民眾為跨性別人士權益示威,牌上寫着「我不是威脅」。(路透社)

說起這個冗長而複雜的故事,就必須由帶點枯燥的事實開始:

北卡羅萊納州的「公廁法案」(又名HB2)

法案明令跨性別人士只可根據其出生證明書上列明的性別使用公廁。又阻止城市通過反歧視LGBT條例,自去年3月通過以來受到公眾大力鞭撻。北卡羅萊納州城市羅里(Raleigh)已因旅客及商業機構取消預訂而蒙受300萬美元(約2,340萬港元)的經濟損失。

密西西比州的「宗教自由法案」(即HB1523)

這份去年7月生效的法案影響廣泛,容許商業及宗教團體因「持續而真誠地抱持的宗教或道德信念」,而拒絕LGBT族群使用旗下服務,例如輔導、婚禮規劃及領養支援服務等。另外亦阻止城市通過容許跨性別人士使用非生理性別的公共廁所。

「生理性別」,短短四字卻隔着一個深不見底的鴻溝,遠遠連接着心中的住着的自我,真正的「性別認同」--在這黑暗之中浮沉探扎的一群,就是「跨性別人士」。

法案斬斷那道連接兩岸,搖搖欲墜的吊橋,不問是非,將跨性別人士趕回「生理性別」的一邊,要求穿着裙子,腳踏高跟鞋的跨性別女性(Trans women,意指出生時生理性別為男,性別認同為女者)入男廁;和要求蓄着鬍子,身材壯碩的跨性別男性入女廁,對法案支持者來說,換來的可能是確想中「乾淨而安全的環境」;但對跨性別人士來說,迎接他們是羞辱、唾罵、甚至暴力相向。多達77%的跨性別人士曾在公廁受辱,他們沒有做政客幻想的「穿着女裝進女廁偷窺」,他們只是進去,以自己真正的模樣上廁所而已。

相關文章:美兩州新法例惹歧視爭議 英發警示籲LGBT謹慎旅遊

跨性別者並不等於「人妖」、「變性人」,設立性別中立的公廁對他們而言有着重要的意義。(Getty Images)

  由「恐同」到「恐跨」 勾起深層恐懼的公廁

在討論以性別認同劃分廁所使用權之前,還有一段令現代知識分子不堪回首的過去。即使廁所現在看來符合基本人權;曾幾何時,不同種族、不同階級,不同性向的人,都被限制使用公共廁所。理由很簡單,因為這些被「過濾」的人會對女性和小孩這些「需要受到保護」的群體產生危險。

二戰後,男同性戀者使用公廁的權利被剝奪,「因為他們是捕獵者」。60年代,黑人使用公廁的權利依然受限,阿拉巴馬州一個黑人青年甚至因想進入公廁而被殺,「因為他們是捕獵者」。2016年,跨性別人士不可根據性別認同使用公廁,「因為他們是捕獵者」。那到底誰不是捕獵者?

「捕獵者迷思」--一個由「贏在起號線」上的順性別,異性戀,白人,男性群體提出的概念,在五、六十年代時相當盛行,當時的社會認為同性戀是一種精神病,由於他們不能生育,所以需要「招兵買馬」,在公廁中「捕獵」其他人。想不到兜兜轉轉,50年後的今日,這個捕獵者的標籤,落到跨性別人士身上。

公廁作為進行最私密行為的場所,令人將對性別與性的憂慮投射其中,由少數族裔到性小眾,歷史循環往復,牽引出一系列以先天條件劃分廁所使用權的歷史。

跨性別人士在社會中有立足之地嗎?(美聯社)

   「捕獵者迷思」 誰令公廁更危險?

有人假定,若不限制人只可使用生理性別的廁所,可能會有男性假扮性別認同障礙者,再進入女廁偷窺。首先,不論他是否有打扮成女性,甚至本身就是女性,只要他在廁所中作出騷擾他人的行為,例如偷拍偷窺,本身已屬違法,即使開放公廁使用權,也只是讓跨性別人士「使用廁所」罷了,而不是賦予他們額外的權力去濫用廁所。

讓數字道出事實。已通過保障跨性別人士使用自身性別認同公廁的美國18個州,超過200個行政區中,公廁中的性犯罪與騷擾案例完全沒有上升趨勢,更沒有造成任何安全問題,所以假定跨性別女性會危害女廁使用者,只是一個刻板印象。

再者,因為其他人可能濫用權利,而要求跨性別人士的放棄權利,並不合理。

更有媒體報道,支持這個公廁法案的共和黨議員在公廁行為不檢的案例,比跨性別人士更多。跨性別人士犯事人數是零。共和黨議員卻有3個案例,雖然這個比較聽來有一竹竿打一船人的傾向,但相反地,它完美示範了身分並不代表你的人格。

這個問題不露聲色地針對了有陽具的一群--不是男性,而是有陽具的人,包括男同性戀和「男跨女」。相反,「女跨男」進入男廁不會造成對男性的困擾嗎?男性的身體是否不需要保護?至於女同性戀者,慾望對象是女性,但因為她們沒有陽具,所以不危險?假定男性為Predator(捕獵者),女性為獵物,正是父權社會下的產物,整個性別分隔廁所的意識形態,亦是基於對女性的弱化形象。

矛盾之處是,在公廁中最易受傷害的正正是整個社會想排除的一群--跨性別人士。

相關文章:LGBT之間的爭拗 跨性別者成「性小眾中的性小眾」

無性別廁所的設立,對跨性別人士來說是非常重要。(美聯社)

   一刀切就可以解決問題?

早前,網上流傳一段影片,美國一名打扮中性的女士在女廁中與警察爭執,即使她與她的朋友堅稱她是女性後,警察態度強硬地指她是男性,要求她出示身份證,她表示沒帶在身上後被粗暴地帶離女廁。事件狠狠地反駁了「順從生理性別去相應的廁所」一要求,揭示了它的無稽之處。

又或者,你可以看看另一個真實的故事。Sally Kohn是個女人,生理性別是,心理性別亦是,同時她是個女同性戀者。她認為自己的衣著打扮是「不順從於性別框架」。公共廁所對於Sally來說,不純粹是排解的地方,更是她經歷過羞辱,恐懼甚至直接的騷擾的地方。

19歲時的Sally已經身高6呎1吋,留着一頭及下巴的直髮,她亦已向身邊人坦白自己的性傾向,但在種種意義下,如同其他19歲的青年,她仍然相當迷失--而這年,是她第一次在公廁中被呼喝:「這是女廁!」她在一個度假勝地的沙灘廁所中,一群女性似乎被Sally嚇倒,叫嚷着「你在幹什麼?」「你進錯地方了!」

一句「進錯地方」觸動了Sally的神經,不只是廁所,她進錯的是社會,這個性別二元的社會。公廁法案的背後,有一股巨大的力量,不是哪個政客,哪個工會叫喊幾句便可以做到的事,而是整個社會的對性別定型的結果,Sally的故事一字一句地道出了一個我們不願直視的境況,社會正在懲罰這群脫離傳統性別打扮者,更何況是一直被邊緣化的性別認同不一者?無論是跟隨法案支持者的看法,順從生理性別去相應的廁所,抑或是去對應心理性別認同的廁所,一樣是兩邊不是人。

港大性別友善洗手間門牌。(取自港大心理及輔導培育部Facebook)

   公廁的未來--性別中立(Gender neutral)廁所

人類文明的進步正是一次又一次打破固有的枷鎖,在既有的概念上創造出全新的可能性,而在廁所的議題上,亦有走在時代之前的一群。一間位於紐約的私立大學柯柏聯盟學院(Cooper Union)選擇將全個校園廁所的性別標誌全數去除,為所有廁所都脫去性別枷鎖。而美國不少州份正推行的性別中立廁所法例是要求將單格獨立廁所,貼上性別中立的標示,不容許限制單一性別使用。

香港大學亦在去年9月引入了一間性別中立廁所,作為香港公營機構的先例之一。位於本部大樓頂樓的學生發展及資源中心,廁所以三個牽手的彩虹小人作標記,小人由傳統的男性公仔過渡至女性,代表性別是一種光譜式的概念,而彩虹則是代表了性小眾社群LGBT。曾反對同性婚姻組織「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反對使用彩虹標誌,表示會「模糊性別界線,暗示有第三性的存在,從而挑戰香港主流性別及道德觀念」。又指港大不應使用公帑宣傳「具有爭議性的概念」。

港大發言人則表示,性別中立廁所提供了「一個不計性別的選擇予使用男女廁時感到壓力的一群」。又指行動與大學提倡的包容文化相符,而性別中立廁所則為性別二元以外人士減少被認為「入錯廁所」而產生的不便。

相關文章: 無性別廁所是世界潮流?

有聲音指,性別中立廁所是將容許跨性別人士的權利,踐踏在他人的權利之上,但其實,在關注跨性別人士之前,在「不切實際」理念的以外,性別中立廁所已經多次被提出去解決「實際」的社會問題。例如上海浦東新區一個人流極多的公園就引入了10個性別中立廁所,原意是為了減少女廁排隊時間,但無疑是較為保守的華人地區踏出的第一步。性別中立廁所的議題並不離身,除了給予跨性別人士一個更舒適的如廁環境外,解決家長帶小孩子上廁所的問題,輔助行動不方便的異性親友如廁的困難,而且可以減少排隊時間,降低社會成本。

歷史從來都是一個逐步的進程,改變不可能是一朝一夕的事;在特定地點加建性別中立廁所,試行後以實際數字和事實說話,打破捕獵者迷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