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法院批准逮捕三星太子爺李在鎔 被控行賄罪名

撰文:甄梓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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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法院於今日(17日)凌晨簽發對三星電子副會長兼接班人李在鎔的逮捕令。這是三星成立以來首度有掌權人被捕。負責調查「崔順實門」的獨立檢察組計劃以逮捕李在鎔為契機,在剩餘的調查時限內重點調查涉嫌受賄的總統朴槿惠。

韓國法院今日(17日)凌晨簽發對三星電子副會長兼接班人李在鎔的逮捕令。(路透社)

李在鎔在上月18日首次接受法院審訊,法院當時拒絕批准逮捕令。韓國獨立檢察組周二(14日)再次提出申請,法院周四(16日)進行第二次審訊,並於今日凌晨5時許批准。法院表示,新的指控和證據足以構成逮捕理由,並有逮捕必要。

李在鎔被控5項罪名。獨檢組指控他涉嫌向崔順實及共謀朴槿惠行賄,並挪用公款,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獨檢組亦指控他在「崔順實門」聽證會上作虛假陳述,違反關於在國會陳述和鑑定的法律,另亦違反關於管制和處罰藏匿犯罪收益行為的法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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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檢組表示,三星承諾向涉嫌干政的朴槿惠密友崔順實提供近430億韓元(約2.9億港元),以換取政府支持三星集團中的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的合併案,該合併案讓李在鎔掌握更多股份,鞏固其接班地位。

三星集團在2015年8月以培養馬術選手的名義向崔順實掌控的德國註冊機構提供35億韓元的資金,以三星電子名義購買的名馬價格也高達43億韓元。這些資金已被證實為崔順實之女使用。三星還向崔順實和其外甥女成立的韓國冬季體育英才中心提供逾16億韓元,向崔順實實際操控的Mir財團和K體育財團出資204億韓元。

(韓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