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交部:對美國4人實施對等反制 包括禁止入境中港澳
撰文:成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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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12月10日宣布因新疆問題制裁4名中方人員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12月21日表示,中方決定依據《中國反外國制裁法》對等反制美國,從即日起對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4人實施相應反制措施,禁止他們入境中國,包括內地和香港、澳門,凍結其在華財產,禁止中國公民和機構同其交易。
這4人分別是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U.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主席馬恩扎(Nadine Maenza)、副主席特克爾(Nury Turkel)、委員巴爾加瓦(Anurima Bhargava)和委員卡爾(James Carr)。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美方依據國內法借口所謂新疆人權問題,對中方官員進行非法制裁,有關行徑嚴重干涉中國內政,嚴重違反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嚴重損害中美關係,中方對此堅決反對,強烈譴責。
他稱,針對美方上述錯誤行徑,中方決定依據《中國反外國制裁法》進行對等反制。
他又指,新疆事務純屬中國內政,美方沒有權力、沒有資格橫加干涉,美方應撤銷所謂制裁,停止干涉新疆事務和中國內政,中方將視形勢發展作出進一步反應。
美國之前在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宣布制裁多名個人及企業,涉及8個國家,包括中方4名人員,當中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前主席雪克來提・扎克爾(Shohrat Zakir)、代主席艾爾肯・吐尼亞孜(Erken Tuniyaz)、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廳長陳明國及官員胡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