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德州"心跳法"維持生效 惟墮胎服務提供者可提訴

撰文:洪怡霖
出版:更新:

美國最高法院12月10日裁定德克薩斯州(Texas)被稱為《德州心跳法案》的Texas Heartbeat Act繼續生效,但亦允許提供墮胎服務的人,可就德州這個近乎全面禁止人工流產的法例提出訴訟。

最高法院法官花了逾1個月時間聽取司法部和德州官員辯論後,以8票贊成1票反對判這項獲共和黨支持的法例繼續生效,同時駁回拜登政府提出的訴訟,但允許提供墮胎服務人士繼續提出司法挑戰。

這項法律規定不允許懷孕6週後墮胎,因強姦或亂倫受孕也不例外,是全美最嚴苛的墮胎法之一。美國最高法院駁回阻止德州「心跳法」的請求後,它在9月1日正式生效。

圖為12月10日,民眾在華盛頓的美國最高法院附近集會。(Reuters)

華府和提供墮胎服務人士要求最求法院在訴訟期間阻止德州實施禁令不果。白宮發言人普薩基(Jen Psaki)稱,總統拜登(Joe Biden)對於法官決定維持法案生效一事非常關注。

代表提供墮胎服務人士的生育權利中心(Center for Reproductive Rights)主席諾瑟普(Nancy Northup)稱裁決讓人震驚,「最高法院基本上是說,聯邦法院不能阻止(德州政府)頒布這項公然剝奪憲法賦予德州人墮胎權利的賞金獵人計劃。這間法院已放棄它確保各州不要違抗它決定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