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李在鎔濫用麻醉劑案一審宣判 遭罰47萬港元

撰文: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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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0月26日上午對三星集團掌門人李在鎔涉嫌濫用麻醉劑案進行一審宣判,判處李在鎔罰款7000萬韓圜(約46.6萬港元)。10月早些時候,李在鎔承認濫用麻醉劑。

韓聯社報道,根據指控,2015年1月至2020年5月,李在鎔涉嫌在首爾一家整形外科醫院,非法注射40多次麻醉劑異丙酚。

異丙酚是一種鎮靜劑,通常用於一些整形手術和皮膚病治療。韓國2011年將它界定為精神藥物,規定只能用於特殊醫療,出於其他原因注射異丙酚涉嫌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