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警告涉港區國安法人士 勿往與香港有引渡協議國家

撰文: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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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富商兼社運人士布勞德(Bill Browder)稱,英國已對部份身處英國、涉及《香港國安法》的香港批評者發出警告,呼籲他們避免前往與香港簽訂引渡協議的國家,以免被捕以及被引渡。

布勞德稱,英國外交部9月較早時聯絡他,稱他的名字在一宗香港民主派人士涉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中被提及。

他稱,英國政府聯絡他以及其他提倡對香港官員實行制裁的社運人士,告訴他們避免前往與香港簽署引渡條約的國家,以免因國安法被捕。

根據彭博社22日的報道,英國外交部以電郵聯絡布勞德,隨後在一名官員與他進行的視像會議中,向他讀出一批與香港有引渡協議的國家名稱。

布勞德稱,英國外交部認為他應要知道「港區國安法」不只適用於身處香港司法轄區的人,也包括其管轄範圍以外的人。除了他,英國外交部正在逐一聯絡所有被指涉及「港區國安法」人。

英國外交部向彭博社表示,不能就私人會議作出評論,而有關旅行建議已載於英國外交部網站,並提醒英國公民稱,「港區國安法」適用於「香港境內與境外的活動」,也警告稱人們倘違法,有可能被捕並被送往中國大陸。

↓布勞德在個人Twitter賬戶中發文,稱英國政府聯絡他以及其他社運人士,請他們不要前往與香港簽訂引渡協議的國家:

根據香港律政司網站登載的移交逃犯協定列表,與香港有引渡協議的國家包括捷克、印度、印尼、韓國、馬來西亞、菲律賓、葡萄牙、新加坡及南非。

澳洲、加拿大、芬蘭、德國、愛爾蘭、荷蘭、新西蘭、英國及美國與香港的協定已終止。

法國與香港已簽署協定,但巴黎政府叫停有關安排,協議迄今仍未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