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孟晚舟引渡案|辯方質疑控方證據不足 要求法官釋放孟晚舟

撰文:王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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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的引渡聆訊進入最後一周,代表孟晚舟的辯方律師8月17日在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說,控方針對孟晚舟欺詐的證據不足,要求法庭釋放孟晚舟。

圖為8月17日,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在加拿大溫哥華法院進行引渡案聆訊期間稍作休息。(AP)

其中一名孟晚舟的辯方律師指,控方未能證明孟晚舟向滙豐説謊、無法證明滙豐蒙受任何實際損失,亦未能證明孟晚舟的行為與控方所說的損害,存在任何關連。

另一辯方律師也說,沒有證據表明滙豐在事件上面臨可量化或可衡量的損失風險,但法律上必須證明行為帶來損失,或有蒙受損失的威脅,才可以提出針對欺詐指控的理由。條例亦沒有把單純的信譽損失,作為可提出欺詐控罪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