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政府警告美國公司:在港營商有風險

撰文: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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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對在港美企發布商業警告,稱香港2020年實施港區國安法後,美國在港公司營運和活動有風險。

這個公告(advisory)由美國務院、財政部及國土國全部發布,警告在港公司受此地法律約束,包括港區國安法。在港區國安法項下,已有一名美國公民被捕。

警告內文指出,企業面臨沒經授權的電子監控以及將公司和客戶數據交予當局的相關風險。

內文並稱,個人和企業應該意識到與受制裁個人或實體接觸的潛在後果,並警告他們可能因遵守美國和其他國際制裁而面臨中國的報復。

美國前總統特朗普一年多前,終止給予香港特殊地位,以懲罰他所謂的中國在香港的「壓迫行為」。

公告稱,企業應考慮在香港保留業務或員工可能帶來的商譽、經濟和法律風險,並應進行盡職調查。

路透社16日引述拜登政府一名高級官員表示,「過去一年,香港的事態發展給跨國公司帶來明顯的經營、金融、法律和商譽風險。」

這位官員表稱,「中國政府和香港實施的政策,破壞了對個人和企業在香港自由地、具有法律確定性地經營來講至關重要的法律和監管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