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星勝利案︱檢方求刑5年 勝利否認介紹賣淫辯稱短訊「打錯字」
撰文:成依華
出版:更新:
韓國男團BIGBANG前成員勝利(本名李昇炫)涉嫌介紹賣淫、非法偷拍、境外賭博等9項罪名的案件,7月1日在韓國軍事法庭展開終審,軍事檢察機關請求法院判處勝利5年有期徒刑及罰款。據當地傳媒報道,勝利否認介紹賣淫,辯稱自己在通訊APP發送的短訊曾經「打錯字」,意指是誤會。
檢方:把責任轉嫁他人
韓聯社報道,韓國陸軍作戰司令部普通軍事法院7月1日就此案開庭,檢方認為勝利始終把責任轉嫁他人,有必要對其態度予以嚴懲,請求法院判處勝利5年有期徒刑,並處以2000萬韓圜(約13.7萬港元)罰款。
報道指,勝利涉嫌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向日本、香港和台灣等地的海外投資者展開數次的「色情招商」,他本人也涉嫌嫖娼,並被指以酒吧Monkey Museum品牌使用費的名義,侵吞夜店Burning Sun資金約5.28億韓圜(約362萬港元),以及用個人律師費的名義,挪用另一公司的2200萬韓圜(約15.1萬港元)資金。
勝利並涉嫌在2013年12月到2017年8月期間,在美國拉斯維加斯賭場等地方多次賭博。
辯稱短訊「打錯字」
勝利否認介紹賣淫和賭博等大部份控罪,但承認違反《外匯交易法》。
《中央日報》報道,在6月30日的審訊上,勝利否認介紹賣淫,對於他曾發出疑似介紹賣淫的短訊,即向夜店人員發送寫有「(幫忙找個)願意做的女人」字句的訊息,他辯稱這是因手機自動出現聯想詞而發生的錯誤,自己當時本意是要求找個「懂得玩的女人」,並指「這樣說感到很抱歉,但我認為情況就是這樣。」
勝利又辯稱自己當時處於演藝活動最活躍的時候,沒必要做這種事情。
對於非法偷拍的控罪,勝利指他當時是把工作人員發過來的照片,隨手轉發到通訊APP的聊天群組內,否認照片由他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