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法國財長時疏忽職守 罪成零刑罰 拉加德獲IMF董事會撐留任
撰文:馬文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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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法院宣判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總裁拉加德(Christine Lagarde)擔任法國財政部長期間疏忽職守,但未有給予任何懲處。
案情指拉加德於2008年任法國財長時,批准一筆逾4億歐元(約33億港元)的賠償予商人塔皮(Bernard Tapie),以和解一宗關於公司買賣的糾紛。由於塔皮是時任總統薩爾科齊的好朋友,因此有人質疑加拉德濫用權力,挪用公帑作政治報酬。
多次否認控罪的拉加德並沒有出席審訊,她本人正在華盛頓。法院宣判後,IMF稱仍對拉加德的領導有「絕對信心」。法國政府亦重申對拉加德的信心。
上周五(16日)拉加德跟法庭表示,自己一向本着善意行事,形容過去五年被懷疑的日子是「磨難」。
路透社引述拉加德的律師表示,團隊正考慮上訴。
法官解釋判決:她有良好聲譽地位
現年60歲的拉加德被指控的罪名為「公職人員疏忽職守」。控方並沒有指控她實質貪污,而是指她濫用公帑,如入罪的話有機會被判入獄一年及罰款15,000歐元(約等於120,160港元)。但最後拉加德沒有被判入獄,亦沒有留有案底。
法官Martine Ract Madoux解釋裁決時指:「拉加德女士當時處理的環球金融危機背景亦應納入考慮。」她又指拉加德擁有良好聲譽和國際地位。
拉加德:我已盡力做好工作
拉加德早前在庭上被質問,當年明明有文件指出財政部不應該提出賠償,為什麼仍要一意孤行。拉加德自稱當時沒有看該文件,「我每年收到的文件多達八千到九千份。」
拉加德又說,很信任財政部的同事,「我已就我所掌握的資訊,盡力做好工作」。她在庭上辯稱沒有犯下疏忽罪,「我會否被誤導?我們是否都被誤導?我也想知道。」
(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