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非裔男子弗洛伊德遭跪頸死亡案開審 檢察官:被告背叛警徽

撰文:洪怡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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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白人警察喬文(Derek Chauvin)被控殺害非裔男子弗洛伊德(George Floyd)一案3月29日展開審訊。控方稱,喬文對弗洛伊德使用過度武力的行為背叛警察徽章。

明尼蘇達州(Minnesota)總檢察長辦公室的檢察官布萊克韋爾(Jerry Blackwell)在開案詞中稱:「您將了解到,喬文(2020年)5月25日對弗洛伊德的身體施以過多且不合理的武力時,他背叛了這枚徽章」。

圖為明尼蘇達州(Minnesota)總檢察長辦公室的檢察官布萊克韋爾(Jerry Blackwell)在明尼阿波利斯市(Minneapolis)亨內平縣(Hennepin)法院講話。(AP)

布萊克韋爾強調喬文當時跪在弗洛伊德頸部的時長為9分29秒,比之前所知的8分46秒多。喬文的辯護律師內爾松(Eric Nelson)則表示:「常識告訴你一個故事總有2面,證據(數量)遠多於9分29秒(的片段)。」

內爾松認為弗洛伊德的死因有可疑。他表示,弗洛伊德曾服食類鴉片止痛劑芬太尼(fentanyl)和甲基苯丙胺(methamphetamine, 俗稱冰毒),死因不是喬文跪頸,而是弗洛伊德吸毒再加上已有的健康問題。

喬文否認二級意外謀殺、三級謀殺和二級誤殺罪的控罪,倘罪成將面臨最高40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