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華荷作品被裁定侵權 攝影師纏訟4年終捍版權
撰文:羅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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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攝影師林恩.戈德史密斯(Lynn Goldsmith)與已故普普藝術家安迪華荷(Andy Warhol)視覺藝術基金會的版權糾紛案纏訟長達四年。聯邦上訴法院日前推翻紐約南區聯邦法院在2019年做出的裁決,裁定基金會侵權,發還再審。
聯邦上訴法院裁定安迪華荷生前,依據戈德史密斯拍攝的歌手「Prince」照片作品,製成其著名的視覺藝術作品,但其中並沒有「轉化」原作,因此無法推翻戈德史密斯所擁有的版權。
案情指潮流雜誌《名利場》雜誌(Vanity Fair)1984年以400美元取得戈德史密斯授權,在雜誌使用其拍攝的歌手「Prince」黑白照片。《名利場》其後委託安迪華荷以全彩色呈現照片,從而產生出16幅彩色藝術品。後來Prince於2016年離世,有雜誌在安迪華荷視覺藝術基金會授權下使用該系列作品,戈德史密斯故入稟控告基金會侵權。
戈德史密斯在社交媒體發表聲明,對訴訟結果表示感謝。她指安迪華荷基金會想在未徵得其許可或不支付作品任何費用的情況下,使用她的照片。她打這場官司,「既是為了保護我自己的權利,也是在保護所有的攝影師和視覺藝術家的權利」,又指他們有權藉由許可自己的創作來謀生,並有權決定何時、如何、是否讓他人利用自己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