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7獨欠日本未制裁中國 日媒:既缺乏法律基礎又怕損害中日關係
撰文:王忠會 梁凱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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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英國、美國和加拿大聯手就新疆人權問題制裁中國。七國集團唯獨日本未採取行動。《日本經濟新聞》3月24日報道,東京一方面缺乏有效手段,另一方面也擔心損害與北京原本已經複雜的關係。
中國是日本的最大貿易夥伴,兩國關係原本已經因為釣魚台(日本稱尖閣諸島 )等問題變得緊張。但更加根本的問題是日本缺乏法律框架就人權問題作出制裁。日本雖然可能引用現有法律,例如《外匯和外國貿易法》,對外國官員凍結資產和實施旅遊禁令,但法律沒有有關人權問題的條款。東京曾凍結利比亞領袖卡達菲(Muammar Gaddafi)的資產,但主要是根據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決議案。
報道指出,即使是1989年的天安門事件,日本也未有跟隨七國集團其他成員制裁中國。數十年過去,從經濟和軍事方面而言,北京於國際舞台的影響力增強,制裁與否為主要民主國家的團結帶來考驗。早稻田大學國際法教授萬歲寬之指出,現階段而言,如果日本制裁中國,將要準備好承受嚴重的經濟損害,但同時長遠而言將有必須制定就人權問題作出制裁的法律基礎,「這將向中國發出訊號,即使沒有指名道姓」。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道,日本政府認為,中國與日本從地理而言較接近,經濟也有密切關係,加上沒有法律依據可以因為人權問題實施制裁,對於是否制裁中國「態度慎重」。
外務大臣茂木敏充表示,國際社會緊密合作來敦促中國相當重要,日本政府的原則是和以美國為首的各國加強合作,繼續與中國方面溝通,強力促改善人權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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