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孟晚舟引渡案|加拿大法院拒絕辯方增加更多證據要求
撰文:楊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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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法院3月22日頒下判詞,否決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就引渡到美國的聆訊上提出加入更多證據的要求。
孟晚舟的代表律師原本希望獲准加入一份華為會計的供詞,以此披露華為的財政方式,就孟晚舟涉嫌向銀行詐騙罪名一事證明她清白。
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第三度否決孟晚舟律師團隊提出的類似要求,她在判詞中表示,有關證據亦這次引渡聆訊無關,因此駁回要求。
孟晚舟較早前曾聲稱加拿大和美國對她的審訊和逮捕進行不恰當的協調,但指「只是猜測和暗示,她未能證實她所聲稱的陰謀的存在」。律師提交給卑詩省最高法院的陳詞稱,這些是「嚴重的指控,必須有強有力的證據支持」,結果遭法院在3月16日駁回。
孟晚舟23日再次到卑詩省出席引渡聆訊,其代表律師在22日於庭上認為,加拿大皇家騎警隊(RCMP)退休警員張本(Ben Chang,音譯)的證詞不可信,敦促法官不要接受其所提供的證詞,而是採用作出不利推論。
外界預計孟晚舟的案件預計5月結束,雙方都有可能上訴,意味此案可能會持續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