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航空4月起禁機上使用「尿袋」

繼多個國家和地區的航空公司禁止飛機上「尿袋」(行動電源,即充電寶)後,4月1日起,新加坡航空(Singapore Airlines)禁止旅客在航班途中使用充電寶,或通過機上USB端口為充電寶充電,並且容量介於100Wh至160Wh之間的充電寶登機,必須獲得航空公司批准。
繼泰國、馬來西亞、韓國和台灣等地多家航空公司後,新航星期三(3月12日)在社交平台Facebook發聲明,宣布機上禁用充電寶的消息。
新航說,公司遵守國際航空運輸協會關於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其中,充電寶被歸類為鋰電池。因此,所有新航航班的乘客須隨身攜帶充電寶,不能將其托運。新航說,公司遵守國際航空運輸協會關於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其中,充電寶被歸類為鋰電池。因此,所有新航航班的乘客須隨身攜帶充電寶,不能將其托運。
乘客目前可攜帶容量不超過100Wh的充電寶,無需特別批准;容量介於100Wh至160Wh之間的充電寶,則須獲得航空公司批准。乘客目前可攜帶容量不超過100Wh的充電寶,無需特別批准;容量介於100Wh至160Wh之間的充電寶,則須獲得航空公司批准。
新加坡民航局3月10日回復《聯合早報》時則說,民航局定期審查並更新相關法規,以應對新出現的風險,並確保達到最高安全標準。
大多數航空公司允許每名乘客攜帶最多20塊備用鋰電池。每塊備用鋰電池(包括充電寶)的容量最高可達100Wh。
啟動殼內置鋰電池的設備可隨身攜帶或辦理托運。但為防止設備在飛行過程中受損或意外,所有設備須保持關閉狀態,並存放在單獨的保護殼內。
未安裝於設備中的備用鋰電池:例如充電寶、相機電池和AA鋰電池嚴禁放入託運行李,必須隨身攜帶登機。乘客需將這些電池單獨包裝,以防損壞或短路,例如使用保護袋存放,並用絕緣膠帶覆蓋裸露端,避免與金屬物品接觸。
損壞或存在缺陷的鋰電池則禁止帶上飛機。損壞或存在缺陷的鋰電池則禁止帶上飛機。
民航局強調,在飛行的關鍵階段,如滑行、起飛和降落時禁止為充電寶充電,因為機組人員可能無法及時處置相關事故。民航局強調,在飛行的關鍵階段,如滑行、起飛和降落時禁止為充電寶充電,因為機組人員可能無
「如果要在飛行過程中使用或為充電寶充電,乘客應將設備置於看得見的範圍內,以便在發生事故時迅速處理。」
智能行李中配有鋰電池,可作為隨身行李攜帶登機。但行李中配置的鋰電池必須可拆卸,以便在突發情況發生時更易於管理和滅火。
本文獲《聯合早報》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