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政變丨國際社會反應:UN稱緬軍或犯危害人類罪 英韓各有行動

撰文:何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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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緬甸人權狀況特別報告員安德魯斯(Thomas Andrews)3月11日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UNHRC)稱,緬甸軍政府對和平示威的殘酷鎮壓,可能符合危害人類罪的法律門檻。

緬甸反政變示威:圖為3月11日緬甸仰光的防暴警察發射震撼彈及橡膠子彈後,示威者撤離前線。(AP)

安德魯斯強調,愈來愈多的報告表明,在軍政府領導層知曉的情況下,安全部隊在針對平民的大規模、系統化的協調行動中,正在對平民人口實施謀殺、監禁、迫害和其他犯罪行為,從而有可能達到危害人類罪的法律門檻。

他呼籲聯合國成員,停止向軍政府的資金流動,並實施國際武器禁運。

除了聯合國安理會發聲明譴責外,亦有國家採取行動。英國12日籲公民在可行情況下離開緬甸,並警告稱:「由於這場軍事接管,以及暴力水平正在上升,(緬甸)政治緊張和動蕩正在蔓延。」

韓國外交部12日亦表示,韓國會暫停與緬甸的國防交流,並禁止武器及其他戰略物品出口至緬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