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法授權海警必要時可開火 菲律賓外長改口提出抗議

撰文:胡龍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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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1月22日通過法律,容許海警在必要時使用武器,這引發一些與中國有海上領土爭端的國家不滿,菲律賓方面提出抗議。

菲律賓外長洛欽(Teodoro Locsin Jr.)2021年1月27日在Twitter上說:「經過深思熟慮後,我提出了外交抗議。雖然制定法律是一種主權特權,但是考慮到牽涉的地區,以及南海的開放性,這個法律是對任何挑戰它的國家的口頭戰爭威脅;如果不挑戰它,就等於是服從它。」

這與洛欽1月25日的表態截然不同。1月25日的時候,他在Twitter上說:「這不關我們的事,通過什麼法律是中國的事,所以請克制一點。」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1月22日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授權海警在「中國管轄海域」處理外國船隻時可以使用武器。這項新法將自2月1日起生效。

該法明確指出中國海警執法範圍包括中國內海、領海、毗連區、經濟海域、大陸礁層以及「中國管轄的其他海域」。這項新法授權海警單位,若外國船舶進入中國管轄海域非法從事生產作業活動、不服從停船指令或拒絕中國海警登船檢查,並在警吿無效後,可以使用各類武力,包括個人手持槍械,艦載機槍等,甚至是使用飛機搭載的武器。

日本方面也表達了不滿。日本外相茂木敏充在1月22日記者會上強調,已向中方傳達了對相關海警法的擔憂與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