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院裁決 國籍法不容許雙重國籍合憲

撰文:李秀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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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國籍法不容許雙重國籍,遭民眾入稟挑戰,東京地方法院1月21日宣判,裁定禁止雙重國籍沒有違憲。

目前該國規定,若果一名日本民眾主動選擇取得外國國籍,他或她便將失去日本國籍。

日本國籍法目前不容許國民有雙重國籍,圖為2020年8月在東京街頭(Getty)

8人發起法律戰

在2018年,有8名男女入稟法院挑戰這項規定,他們年齡由30多歲至80多歲不等,其中6人為居住外國後喪失日本國籍的民眾,他們已取得瑞士或列支敦士登(Liechtenstein)國籍,另外2人則是希望可以獲雙重國籍的日本人。

原告一方批評該規定違反憲法內讓民眾追求幸福的權利,也違反法律下的平等保護,要求政府承認他們的日本國籍。其中一名原告野川等(Hitoshi Nogawa)早在52年前到瑞士經營貿易公司,他稱是出於工作需要入籍瑞士,形容被迫放棄日本國籍是「痛苦經歷」。

政府:雙重國籍會引起嚴重矛盾

日本政府一方則稱政策合理,認為雙重國籍會引起嚴重矛盾,例如一名個人應由哪個國家保護,以及民眾向哪個地方納稅。

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最後裁決國籍法並未違憲,裁判長森英明指,日本憲法規定要有放棄國籍的自由,但沒有規定持續擁有國籍的權利,另一方面,國籍法的規定一邊盡可能防止雙重國籍,一邊也保障民眾更改國籍的自由,認為立法目的合理。

大坂直美2019年宣布會放棄美國籍的決定,圖為她2020年9月參加美國網球公開賽的比賽(Getty)

大坂直美曾放棄美籍

共同社報道,截至2019年10月,估計約有51.8萬名日本人在其他國家有永久居留權,但政府無法證實當中有多少人取得雙重國籍。

日本其中一個受注目的例子為網球手大坂直美,她本來擁有日本與美國的雙重國籍,之後在22歲生日前宣布會放棄美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