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紹傑嚴敏華闖靖國神社案再上訴失敗 日本最高法院維持緩刑判決

撰文:何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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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釣行動委員會成員郭紹傑與嚴敏華因2018年擅闖日本靖國神社而被判緩刑,其後提出上訴。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1月15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和二審緩刑的裁決。

判決指出,二人2018年12月12日闖入神社外苑,郭紹傑展示「毋忘南京大屠殺」的橫幅,燃燒類似牌位的物件,嚴敏華則用手機拍攝有關行為。

郭紹傑和嚴敏華2018年12月12日到日本靖國神社外抗議。(網上圖片)

被告一方辯稱二人進入神社有正當理由,並主張無罪。不過東京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指,「管理權者禁止參拜以外目的進入(神社)」,判處郭紹傑監禁8個月、緩刑3年;判處嚴敏華監禁6個月、緩刑3年。

東京高等法院二審也維持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