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劾特朗普議案全文 美國式民主如何踢走總統?

撰文:楊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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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議員們起草議案《彈劾總統特朗普的嚴重犯罪與不端行為》,如果眾議院通過彈劾特朗普,議案將發送美國參議院,參議院必須進行審判,以確定特朗普是應該繼續任職還是將來被禁止任職。 以下是該彈劾議案的全文。

決議:彈劾美國總統唐納德·約翰·特朗普的嚴重犯罪與不端行為

決定就美國總統唐納德·約翰·特朗普(Donald John Trump)的嚴重犯罪與不端行為進行彈劾,並向美國參議院呈交以下彈劾議案:

美利堅合眾國眾議院以本國和美國人民的名義,針對美利堅合眾國總統唐納德·約翰·特朗普遞交彈劾議案,以維護和支持該關於他犯有嚴重罪行和不端行為的彈劾。

第一條:煽動叛亂

《憲法》規定,眾議院「應具有彈劾的唯一權力」,而總統「應因叛國罪,賄賂或其他嚴重罪行和不端行為而被彈劾,解除職務並從其處以定罪。」此外,《憲法》第14條修正案的第3條禁止「參與叛亂或反抗美國」的任何人「在美國統治下……執政」。

他任美國總統期間的行為,違背了忠實履行美國總統職務、儘其最大能力維護、供給、保護和捍衛《美國憲法》的憲法誓言;並違反了確保法律得到忠實執行的憲法義務,唐納德·約翰·特朗普煽動對美國政府的暴力行為,從而犯下了嚴重的罪行和不端行為:

2021年1月6日,根據美國憲法第12條修正案,美國副總統、眾議院和參議院於美國國會大廈舉行了國會聯席會議,以點算選舉人票。在聯席會議之前數月,特朗普總統反復發表虛假聲明,聲稱總統大選結果是普遍欺詐的產物,不應被美國人民接受或由州或聯邦官員認證。在聯席會議開始前不久,特朗普總統在白宮橢圓形草坪上向一群人講話。他重申了虛假陳述,即「我們贏得了這次選舉,我們以壓倒性優勢贏得了選舉。」他還故意發表内容鼓勵並可預見導致國會大廈内非法行動的聲明,例如:「如果您不拼命奮戰,您將不再擁有一個國家。」受特朗普總統的煽動,這一群聽了演講的人,試圖干預聯席會議認證2020年總統選舉結果的莊嚴憲法義務,非法闖入和破壞了國會大廈,傷害和殺死執法人員,威脅國會議員、副總統和國會人員,並從事其他暴力、致命、破壞性和煽動性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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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總統2021年1月6日的舉動,以及此前為破壞和阻礙認證2020年總統大選結果所做的努力,包括2021年1月2日致電佐治亞州州務卿拉芬斯佩格(Brad Raffensperger),在那次電話中,特朗普總統敦促要「找到」足夠的選票,以推翻佐治亞州總統選舉的結果,並威脅對方如果不做會有後果。

從各方面來説,特朗普總統嚴重危害了美國及其政府機構的安全。他威脅民主制度的完整性,干涉權力的和平過渡,並危及三權分立。他從而明顯背叛了對他作為總統的信任,傷害了美國人民。

因此,特朗普通過這種行為表明,如果任其繼續任職,他將仍然對國家安全、民主和憲法構成威脅,其行事方式嚴重違背了自治和法治。因此,有理由對他進行彈劾和審判、免職、並使他喪失在美國享有任何榮譽、信任或利益職務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