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後|民主黨為何堅持二度彈劾 不讓特朗普2024捲土重來
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被指發言煽動支持者到國會山莊,導致示威最後演變成1月6日晚的暴亂。美國眾議院民主黨人擬在1月11日提出彈劾動議。特朗普行將卸任,此舉看來無甚意義,但如果他在國會被裁定有罪,參議院可投票、以阻止他再任公職。
1. 彈劾程序如何運作?
眾議院對總統提出指控,指他參與一項「嚴重罪行和不檢行為」(high crime or misdemeanor)。若眾議院的435名議員中,有過半數人同意彈劾條款,彈劾會交由參議院審理。
憲法規定,要得到三分之二參議員投票贊成,才可裁定總統有罪及令他下台。
如果參議院進行審判時全體100名議員都在場,要有17名共和黨議員倒戈,彈劾才會成功,是很難達到的門檻。
2. 特朗普的罪名
路透社稱根據一份在國會成員間流傳的措施副本,特朗普被控「煽動針對美國政府的暴力」,以企圖推翻他在2020年總統選舉中輸給拜登的結果。
條款中亦舉例,特朗普2日致電佐治亞州州務卿拉芬斯伯格(Brad Raffensperger),要求對方找出足夠選票,推翻拜登在佐治亞州勝出的結果。
3. 離任後仍可被彈劾?
沒有法庭曾為此事作出最終判決。北卡羅來納大學(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憲法學者格哈特(Michael J. Gerhardt)8日指,他看不到在特朗普離任後,國會有任何原因不能繼續彈劾程序。他稱:「它應該是相對地不言而喻,如果彈劾在一個人仍在任時開始,程序可無疑地在他辭職或以另外的方式離開後繼續。」
4. 總統不能東山再起?
特朗普正盤算於2024年再次參選總統,但參議院在彈劾審判中裁定特朗普有罪後,可投票決定是否取消特朗普未來再擔任公職的資格,只要有過半數贊成票就可通過。
這對民主黨人以及很多有興趣參選的共和黨人來說,是一個有吸引力的機會。
路透社8日稱,根據參議院先例,議員要先為是否通過彈劾舉行投票,之後才投票決定是否取消被告擔任公職的資格。
科羅拉多大學法律系教授坎波斯(Paul Campos)稱,他相信參議院在彈劾投票結果出爐前,會有權舉行投票、決定是否取消特朗普再擔任公職的資格,如果彈劾審判到20日、即特朗普任期完結時仍為待定狀態,這局面變得更有可能出現。
5. 二度被彈劾第一人?
倘若成事,特朗普成為美國史上首位2度被彈劾的總統。
路透社引述法律專家稱,這樣做是符合憲法的。
特朗普曾在2019年12月被民主黨控制的眾議院發動彈劾,被控濫權及妨礙國會。他被指企圖向烏克蘭總統澤連斯基(Volodymyr Zelensky)施壓、要求對方調查政敵拜登(Joe Biden)與其兒子,以利自己競逐連任。不過他最終在2020年2月被共和黨控制的參議院判定無罪。
6. 彈劾有快速通道?
在2019年眾議院首次對特朗普發起的彈劾,包括調查、聆訊及數周的公開辯論。《紐約時報》指,這些謹慎的程序只為讓議員可在嚴肅的事情上建立共識,但不是必須的。
路透社引述彈劾專家指,理論上彈劾及免職程序可以很快完成,甚至可在數天內完成,因為參眾兩院就如他們所見,有廣泛的自由度去制定規則。坎波斯稱,但根據現行規則,它可被重新考慮,令國會很難在少於1周的時間內完成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