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政部未發現金融機構與涉港被制裁者有重大交易

撰文:洪怡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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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因應《港區國安法》生效制裁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等中港官員。財政部12月11日稱,自10月14日以來,未發現有任何境外金融機構蓄意與相關被制裁人士進行重大交易。

財政部表示,將持續監察情況,確保金融機構符合準則,並繼續遊說其他國家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遵循有關措施。

美國制裁中港官員名單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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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院10月14日正式向國際金融機構發出警告,要求它們不可與遭制裁人士有商業往來,否則可能面臨二次制裁。國務院向國會提交的報告列出被制裁的10人名單,並指將於60日內辨認出與被制裁人士進行重大交易的金融機構。根據這份報告,財政部必須就此作出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