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通過法例 政府有權否決地方政府與外國達成的協議

撰文: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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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國會12月3日通過法例,讓聯邦政府有權否決地方政府與外國政府簽訂的協議。此舉應是因應維多利亞省2018年不顧聯邦政府反對與中國秘密簽署基建協議,聯邦政府因此立法,阻止未來再發生同類情況。

新法例項下,澳洲的省政府、議會或機構與外國政府達成的協議,政府均有權否決。如聯邦政府認為協議「不利澳洲外交關係」,以及「與澳洲外交政策不一致」,便可如此行動。

圖為澳洲總理莫里森11月17日訪問日本期間檢閱儀仗隊時的情形。(AP)

總理莫里森(Scott Morrison)就此說明,國家政策與計劃是根據國家的需求及利益所制定。他強調這不是針對任個國家,不過輿論及分析家普遍認為這是針對中國。

莫里森在回應記者提問時,拒絕評論2019年維多利亞省與中國的協議會否被否決。

維多利亞省亦曾不顧聯邦政府反對,2019年與中國在「一帶一路」項目上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