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美國擬要求中國公司按標準接受審計 否則將被除牌或禁上市

撰文:梁凱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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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華爾街日報》11月17日引述知情人士報道,根據證券交易委員會正在草擬的計劃,打算於美國上市的中國公司需要經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監督的審計方作出審計,否則或被禁上市。目前已經上市的公司則獲數年寬限期。

報道指,證交會的計劃將解決在美上市中國公司受到的不同對待,這些公司長期以來一直可以在美國發行股票,但中國一直不允許對公司的工作進行檢查。

根據證交會的計劃,紐約證券交易所和納斯達克股票市場公司將負責要求中國公司遵守審計檢查,否則禁止上市。已經上市的公司有數年寬限期,否則或面臨除牌。計劃預料12月展開公眾諮詢,趕於證交會主席克萊頓(Jay Clayton)12月底離任前提出。不過預計需時數個月通過和實施,新任證交會主席和新上任的拜登政府或修改計劃。

圖為2019年12月10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克萊頓出席參議院委員會的聽證會。(美聯社)

計劃包括一項單獨提議,容許中國公司選用審計員進行二度審核,前提是審計員來自遵守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監管的國家。審計公司將為審計結果承擔責任,而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有權查核。「共同審計」的詳情將需要於規則列明,證交會亦需要解決安排的障礙,例如第二審計方於中國或遇到的政治和監管風險。

美國金融市場工作組曾建議收緊中國公司上市的準則。報道引述知情人士指,紐交所和納斯達克拒絕按照建議自願修改上市規則,其中納斯達克認為如果未有來自證交會有關共同審計的清晰指引,難以實行上市規則。

報道指,證交會或將提出其他建議,指示上市公司和共同基金加大披露與中國有關的審計檢查風險。不過其他建議或未能於證交會主席離任前草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