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日大使孔鉉佑:香港國安法與其他國家刑法規定無異
撰文:何文翰
出版:更新:
中國駐日本大使孔鉉佑10月30日接受《朝日新聞》訪問時,被問到日本人會否成為香港國安法的處罰對象。他說,香港國安法適用於非香港特區永久居民在特區以外實施的有關罪行,相關做法是普遍的國際實踐,並非中國首創,這與世界上很多國家和地區的刑法規定並無二致。
據中國駐日大使館網站11月1日公布的訊息,孔鉉佑受訪時說,看待涉港問題需要把握兩個前提,一是香港是中國一部分,香港事務屬於中國內政;二是國家安全事務屬中央事權,這是世界各國通行做法,中國也不例外。
孔鉉佑稱,國安法懲治對象是極少數分裂國家、公然挑戰「一國兩制」底線的反中亂港分子,對絕大多數遵紀守法的香港居民和外國人士而言,他們的合法權利和自由會得到更好保護。
孔鉉佑說,香港國安法實施4個月來,香港形勢穩中向好,社會秩序逐步恢復。 他又指,相信隨着香港局勢逐步向好,假以時日,日本民眾會更加準確地看待香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