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政部公布制裁香港官員細節 受制裁者不得參與港府對美交易
美國財政部8月初宣布制裁11名中港官員後,9月25日發布「常見問題」(FAQs)文件進一步解釋制裁令細節,當中講述美國人仍可與受制裁人士任職或掌管的香港政府部門或政府機構有常規往來,但該往來不能有受制裁人士的直接或間接參與。
華府又提醒美國人跟受制裁對象所屬的政府機構有往來時,要確保沒有在未經政府批准的情況下與受制裁對象有直接或間接的交易或往來,例如是由受制裁人士簽署合約的情況。
美方:禁令未有阻擋香港政府或政府機構
在這份第840號常見問題文件內,美國財政部表示禁令本身未有阻擋香港政府或任何受制裁人士任職或掌管的政府機構,相應地,制裁令也沒有禁止與受制裁對象任職的機構有常規往來,但該往來不能有受制裁對象的直接或間接參與。
文件又提到,美國人不得與受制裁對象交易、與他們的物業或物業利益有商業往來,包括任何由一名或更多受制裁對象直接或間接持有50%權益的實體(entities)。
美方:要確保沒有與受制裁者直接或間接交易
美國財政部提醒美國人注意在與受制裁對象任職的香港政府機構有往來時,要確保沒有在未取得外國資產控制室(OFAC)授權豁免的情況下,與受制裁對象有直接或間接的交易或往來,情況例如是由受制裁對象簽署合約、與受制裁對象展開談判、代表受制裁對象直接或間接處理交易。
文件表示,但美國人可以簽訂由非受制裁香港官員簽署的合約,而該人應該獲得香港政府授權簽訂相關合約。
香港警方:不公開裝備部署細節
至於美國制裁令會否影響香港警隊的採購,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回應查詢時稱,警隊不時檢視裝備,以配合實際行動需要,並會根據行動需要按照政府既定程序採購有關裝備,裝備部署等屬行動細節,警方不會公開。
美國財政部之前在8月7日宣布制裁11名中港官員,當中包括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等人。
▼美國制裁中港官員名單及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