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布涉貪污洗錢等「7宗罪」 全部罪名成立

撰文: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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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吉隆坡高等法院28日裁決,前首相納吉布(Najib Razak)被控7項涉及SRC國際公司(一馬發展公司(1MDB)前子公司)4200萬令吉(76,525,764港元)資金的3項刑事失信、3項洗黑錢以及1項濫權控狀,全部罪名成立。

納吉布已表明不服裁決。他可繼續向上訴庭提出上訴,倘它依然判他有罪,還可向聯邦法院上訴。

涉及一馬發展公司(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1MDB)醜聞的納吉布,合計有5宗官司纏身。5件案中的第1件案,7項罪名成位。吉隆坡高等法院法官納茲蘭(Mohamad Nazlan Ghazali)預期在28日稍晚時候判刑。

納吉布大批支持者一早到吉隆坡高院外聲援,他們身穿紅衣及藍衣,並高喊hidup bossku,力撐納吉布無罪。有支持者則企圖闖入法院大堂,被10名防暴警察包圍。馬來西亞東方網7月28日報道,現場支持者稱有11輛巴士載着來自全國各地的支持者,早上5時已抵達法院外。

現年67歲的他2009年4月至2018年5月擔任馬來西亞首相。他也成為馬來西亞第一位被告上法庭的國家領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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