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內每周強姦親女3次 加州獸父判監1503年

撰文:伍啟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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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一名男子涉嫌4年來不斷強姦其女兒,被判監1,503年,成為該法院史上判監年期最長的案件。

美國加州佛雷斯諾一間法院當地時間上周五,控告一名41歲男子涉嫌多次強姦其現年23歲的女兒罪名成立,超過180條罪名總共判監1,503年。

案情指,犯人於2009年至2013年期間,每星期強姦其女兒2至3次,直至受害人鼓起勇氣離開揭發事件。受害人向法官指出,當她被父親性侵時年紀很小,沒有力量反抗,亦不敢發聲,完全沒有能力抵禦,父親卻絲毫有沒有感到愧疚。

加州一名男子多次強姦女兒,被判監1,503年。(Getty Images)

在這次裁決前,控方曾兩次對犯人說,如他願意認罪,只會被判監分別13及22年,惟犯人兩次都拒絕,更聲稱他被拘禁的時間已經「夠長」,應立即予以釋放。法官薩爾基西安(Edward Sarkisian)在判刑前時,斥責犯人是「社會的嚴重危機」,他把女兒當作自己的私有財產,對所做的事毫無悔意。控方亦指犯人對對女兒施暴,但反令女兒認為這是她的過錯,摧毀了她旳一生,因此要判處最高刑罰。

這次判決與早前蒙大拿州另一宗類宗件形成強烈對比,蒙大拿州一名男子早前強姦其12歲女兒並承認控罪,被判監30年但緩刑執行,變相不用入獄。

(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