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教室】回應港版國安法 《香港自治法》為人權法案加辣版?

撰文:梁凱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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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行「港版國安法」引起國際關注,擔心香港將喪失自治權。美國參議院6月25日一致通過《香港自治法》(Hong Kong Autonomy Act)作為回應,制裁損害香港自治權的中國官員,以及與官員有業務往來的銀行和企業。《香港自治法》跟去年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有什麼不同?

《香港自治法》由民主黨參議員范霍倫(Chris Van Hollen)和共和黨參議員圖米(Pat Toomey)提出,旨在捍衛香港人權,並向北京施壓保障香港的特別地位。他們指出,北京推行「港版國安法」導致立法更加迫切。

法案列明,法案生效後90日內以及隨後每年,國務卿須提交報告,列出有份協助中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或《基本法》的人士,提供解釋,並指出與有關人士有業務往來的任何金融機構。圖米的辦公室舉例,鎮壓示威者的警察單位或實施國安法的中共官員有機會面臨制裁。

至於制裁內容,相關人士將被凍結資產和拒絕入境。被制裁的金融機構將禁止向美國金融機構借貸、禁止外匯交易、禁止銀行交易、限制商品或技術出口、禁止股權或債務投資、高層面臨制裁等。

法案也寫進不具法律約束力的內容,支持容許面對中國迫害的港人合法前往美國。

香港爆發反修例運動後,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作為回應。兩份法案性質雖然相若,但今次的法案進一步制裁金融機構,可謂是「加辣版」。

白宮背後有疑慮

中美關係因為貿易和疫情等問題變得複雜,加上迎來大選年,華府處理對華議題格外小心。范霍倫透露,華府曾要求修改法案字眼。彭博社引述知情人士透露,經過修訂後,金融機構如果明知有關人士被制裁,仍然進行業務往來,才會連帶面臨制裁,避免美國企業遭拖累,銀行亦有機會於實施懲罰前得知制裁名單所列的實體。

法案列舉強制的制裁,曾引起特朗普政府官員反對,擔心阻礙中美外交,並對國會授權過大權力應對外交關係。法案附屬細則雖然容許白宮有一定彈性實施制裁,但《華爾街日報》引述知情人士透露,特朗普政府對法案仍然有疑慮。其中一點在於法案授權國會透過聯合決議案,推翻總統豁免或終止制裁的決定。要通過聯合決議案,須分別於參議院和眾議院取得三分二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