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性工時員工反更勤力 每天自發工作多4小時

撰文:羅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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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很多人都選擇自由工作(freelance),但這條路往往不易走,有自由,卻接不到工作。找一間公司做全職,工時長,又要被迫待在公司,有工作,卻失去了自由。面對這困局,不少歐洲公司都選擇推出創新的工作制度,德國便是其中一例。去年德國政府更提出「工作4.0」,響應第四次工業革命的討論,提倡更彈性的工作制度。很多大公司都漸漸作出改變,推出各式各樣彈性工時、home office等工作制度。但這種改變,到底於誰有益?又是否糖衣毒藥?

德國不少大公司都響應政府推出彈性工時、home office等工作制度。(Getty Images)

推每周37.5至40小時彈性工時制

德國愈來愈多大公司,例如電動工具品牌博世(Bosch)與漢莎航空(Lufthansa),推出新式的彈性工作制度。在新的制度下,公司容許員工自由調整每天的工作時數,什麼時候上班、什麼時候下班,全部由員工自己決定,只要他們最後達到一定程度的累積工作時數就可以了,平均每周工作時間須為37.5至40小時。有些公司甚至不替員工的工作時數設限,只要你能夠「交到功課」,完成特定的工作項目,在公司逗留多久,都不是重點。

彈性工時衍回禮心態 每天工作多4小時

然而,《歐洲社會學評論》(European Sociological Review)今年8月刊登一份探討德國工時的研究報告,發現享受彈性工時的人,每天要工作多近4小時。

有份參與研究的英國肯特大學社會學及社會政策講師鍾希君(Heejung Chung,音譯)表示,無論是任何職業、任何職位,僱員的工時愈自主,超時工作問題愈嚴重。

她指出,這或許是出於一種回禮心態,僱員認為僱主給予他們工時的彈性是禮物,他們要更勤力來回饋;或者是,彈性工時令僱主更重視工作成果,僱員的工作量因而更大,競爭更激烈,工時變得更長。

彈性工時下 男較女多儲1,000歐元

鍾希君的研究也發現,彈性工時不但會增加工時,也會增加了僱員的收入,但是這只限於男性僱員。

報告發現,彈性工時同樣會令男性及女性僱員的工時增加,可是往往只有男性得到超時補水,令他們平均每年多儲1,000歐元(約8,600港元)。鍾希君指,僱主傾向認為女性利用彈性工時主要是為了迎合家庭生活需要,令她們得不到男性僱員所得。

政府願每月資助家長300歐元以縮工時

德國家庭部長施韋西希(Manuela Schwesig)今年7月呼籲德國的家長花少一點時間工作,花多一點時間陪伴兒女。

她不是光說而沒有具體方案:她建議所有有8歲以下孩子的家長每周工作32小時,並稱政府有能力每個月向每對父母發放300歐元(約2,600港元)津貼以彌補工時縮短的損失,父母最多可向政府申請兩年津貼。她指,計劃一年不會花多過10億歐元(約86億港元)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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