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競選手權益被忽視 新人湧入難逃苛刻待遇
由9月29日起至10月29日,全球將會有最少3億人將目光放在美國一個小小的場館,為比賽吶喊。這是全球最大規模、最多人看的電子競技比賽:《英雄聯盟世界大賽2016》。
電子競技是一個夢,成千上萬名做夢者,夢着在虛擬世界中得到成就。光是在港台地區,就有最少上百萬活躍在不同電子遊戲的玩家,不少夢想着成為職業電子競技選手,將興趣變成事業。但是發夢、夢想和現實是不同的。夢想成為職業選手的人,與能夠達到夢想的人,到底有何不同?
絕大部分的電競選手都是16至26歲的青少年,更有部分是14歲。由於選手年輕,訓練時間極長,愈來愈多人關注青少年是否受到不合理對待。
大約10年前這行業初起步時,他們的工作狀況的確讓人震驚;除了韓國選手,極大多數都只能勉強過活,缺乏退休保障,退役後難以就業。例如,內地新浪網在2011年的報道指,2011年的北京法定最低工資是1,160元人民幣(港幣1,400元),而中國未成名的電競選手通常月薪只有1,000至2,000元人民幣(港幣1,208至2,416元);有些較差的隊伍,可能要求全隊6至8人居住在沒有空調的房間受訓。
至於缺乏退休保障,最常被提及的例子是台灣的曾政承,他是2001年第一屆WCG《世紀帝國》世界冠軍,贏得260萬新台幣(63萬港元)的代言費;但是熱潮過後,只有中學學歷的他只能在加油站打散工,賣雞排為生。
現在,部分為了提升公司形象,遊戲發展商和比賽主辦單位開始訂立勞資準則,保障選手權益。以英雄聯盟的開發商及比賽主辦方Riot為例,他們禁止17歲以下的少年參賽,訂立最低工資,懲處違反勞工條約的隊伍。
在近年,Riot就以欠薪等多項罪名先後褫奪一些隊伍的參賽資格。《Smite》的開發商就訂立出《選手權利法案》,要求參賽隊伍跟隨。
不過,在非頂級賽事打滾的半職業選手,生活仍然非常困苦。弱小的賽事主辦方加上極高的流動率,令監督勞工保障變得近乎不可能。
針對狀況,常有人建議向NBA的球員取經,成立選手工會。但業界中人都說實行非常困難,甚至嗤之以鼻。著名電子競技隊伍Team Liquid的執行長韋伯(Matt Weber)就將問題歸因於選手生涯過短:「即使是最好的選手,職業生涯可能就只有2至3年。要是成立工會處理勞工福利,就可能要犧牲一整年的時間……對電競選手來說,這就是他們整個職業生涯的時間。」英雄聯盟明星選手Enrique "xPeke" Cedeño Martínez就指出,大批新人願意「蝕底」加入,也是問題所在:「充滿雄心壯志的新人每每願意犧牲很多,以成為職業選手;他們有時就被困在非常不公平的合約中。」
電子競技發展了近20年,至今仍未有一個能夠保障選手勞工權益的制度。若然情況持續,將會繼續成為困擾行業發展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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